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办研〔2025〕293 号)精神,现开展2025年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及结项条件
经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立项或暂缓结项,建设期已满的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具体包括以下四类项目:
(一)2023年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批准文号:教研〔2022〕398 号)。
(二)2024 年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已提前结项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除外,批准文号:教研〔2023〕436 号)。
(三)满足结项条件的 2025 年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批准文号:教研〔2024〕327 号、教研〔2024〕373 号、教研〔2024〕383号)亦可参加本次结项。
(四)2025 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暂缓结项的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批准文号:教研〔2025〕267 号)。
二、结项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向学院结项申请,由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2.单位预审。学校组织专家,严格依据项目结项条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预审把关,并将通过预审的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3.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网评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抽取部分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项材料
(一)材料要求
1.课程项目、教材项目和案例项目结项材料均应包括结项报告(须对标结项条件撰写,在内容上着重阐述项目建设成效)和相关佐证材料。
2.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联合实践课程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联合精品教材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结项材料还须包括《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证明》。
其余要求详见附件。
(二)材料上报
1.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提交给自己所在单位,由单位收集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学院,同时填写报送《2025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
2.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截止时间为1月8日下午16点。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Email:hypybgs@qq.com。
四、其他事宜
1. 结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等信息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2.结项材料应与项目相关,并须标注有“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或具体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结项材料。
3.未参加本次结项的项目将被列入“暂缓结项”项目。先前“暂缓结项的项目未通过本次结项评审,将被撤项。
4.项目负责人要如实撰写结项材料,并保证项目建设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存在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直接予以撤项。
其余要求及程序详见附件。
联系人:崔老师 0373-3831185。
研究生学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