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1-04-02  浏览次数: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种有效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工作的通知》(豫创组发[2010]2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学校领导按照新医党发[2008]28号文件明确的分工,对分管和联系的单位、部门进行点评。基层党委(总支)书记要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每名党员进行点评。
组织部门和各院系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工联系不同的单位,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和指导。
二、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学校《2011年党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机关、院系、附属医院、后勤服务集团等党组织的点评,要区分情况、突出各自特点,紧密联系单位实际进行。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三、点评方式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2、个别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可通过参加所属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会、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3、现场点评。领导点评工作可与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以及下基层调研、走访、慰问等结合进行,以便减轻基层负担。
4、随机点评。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时,可以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随时对党员干部所在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单位和党员个人进行点评。
四、有关要求
1、注重点评质量。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情况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如果领导点评出的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被点评对象要在下次领导点评前写出专门书面报告。
2、坚持领导带头。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领导点评工作,要把领导点评作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具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既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点评,又要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认真抓好领导点评工作,务求取得实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健康开展。
3、完善资料台账。要建立完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有关资料台账:《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表》、《群众民主评议表》、《领导干部点评登记表》、《领导点评重点问题跟踪整改落实记录表》、《领导点评工作情况统计表》等。基层党组织要做好领导点评的总结工作,切实做好整改落实过程中的信息反馈等事宜,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4、确保全面覆盖。要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对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党支部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目前,对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确保点评工作全覆盖。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开展领导点评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7日 

Copyright© 2004-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601号 邮政编码: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