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南医药大学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6-03-27  浏览次数:

河南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一志愿复试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提高招生质量。

3. 坚持复试、调剂、录取等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4.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做实做细对考生的各项服务。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和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对我院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管和审议。

2.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协调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 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复试相关工作,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交由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存档。

4. 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小组,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1. 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我院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进行公示。

2.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3. 调剂工作安排将依据上级管理部门及学校规定,后期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2026331日(周二)上午8:00

复试地点:南校区求真楼西配楼药学院四楼401会议室

2. 复试通知

一志愿考生请关注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s://www.xxmu.edu.cn/yjsc/zsgz1/qrzssyjszs.htm)公布的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尽快加入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的药学院QQ群(QQ群号:721736415)

3. 复试资格审核

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291800之前将资格审查原件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的邮箱(gao_qinghe@xxmu.edu.cn)内进行初步审核,并于330日上午9点到药学院(河南医药大学南校区求真楼401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核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见附件1);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须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复试考生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4. 心理测试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30日资格审查现场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5. 现场复试

1)考生身份验证

各复试小组于复试开始前通过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现场复试方式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专家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并作答。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等情况的考查。

复试内容

分值

具体内容

专业知识

40

临床药理学

英语能力

30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综合素质

30

自我介绍、专家提问等形式

注: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加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 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计分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5)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6)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公布拟录取人员

依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现场公布。考生须严格按照复试方式和要求参加复试,如有违规现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 签订拟录取承诺书

拟录取的考生需现场签订《河南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承诺书》,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办法

考生调剂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及我院官网。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和复议

2026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纪检督查小组、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小组等全面协调、管理、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373-3831973 15893849927(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0373-3029879

邮箱:gao_qinghe@xxmu.edu.cn

QQ群:721736415

八、其他

本细则由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有新的政策要求,我院将及时调整并公布。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药学院

2026327



Copyright© 2004-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601号 邮政编码: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