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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0-16 | 作者:】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0〕35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的通知》(教办安全〔2020〕223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学校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扛起维护学校安全的政治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推动学校全体师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全校安全隐患明显整治,学校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显健全,学校安全形势明显向好,学校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学校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检查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特别是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涉及师生的事件及其它易发多发安全问题的领域,全面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是否完善措施,健全机构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等。

(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是否落实;是否围绕抗疫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教育和宣讲活动;“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排查、疏导情况。

(三)安全防范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标准,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是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等。

(四)消防安全情况。是否落实消防制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等。

(五)校车及交通安全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专项清理情况,在用的非专用校车淘汰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严处情况;是否存在“黑校车”及整治情况等。

(六)食品安全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是否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等。

(八)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是否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等,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及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守护落实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灯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等。

(九)其它安全工作。是否高等重视并积极开展学校平安建设工作;是否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和反恐怖工作;是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防溺水、防范校园欺凌和防灾减灾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2020年10月10日—12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中九类专项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认真自查整改,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职责等,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督查检查阶段(2020年10月13日—16日)

由学校副校长根据情况确定时间带队(检查情况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通过九类专项进行检查,10月16日下午17:30前,学校各检查组联络员将检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以书面材料形式送交校长办公室(工作台账详见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版。

第三阶段:改进提升阶段(2020年10月17日—31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学校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工作组按照职责范围赴相关区域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再检查”,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排查。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学校检查组要坚持边暗访排查边整改,以暗访排查促整改。对暗访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刻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此次大排查,从源头上治理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学校各检查组要以此次暗访排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纸和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积极整齐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共同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强化统筹,严肃问责。在开展大排查期间,学校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分析暗访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统筹和协调,确保大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不彻底、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进行追责。

(五)各个附属医院和三全学院按照学校工作要求自行安排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联系人:陆科   电话:3831009

邮箱:yzbgs@xxmu.edu.cn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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