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及学校相关规定,通过协议定价方式,学校拟受托开发高效表达细胞培养系统,并获得相关转化收入,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31日。
委 托 方:
北京同立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受 托 方:新乡医学院(乙方)
项目名称:高效表达细胞培养系统的构建
经费和报酬:300
万元人民币+销售额的5%;其中开发经费为300万元,按照横向科研经费管理;销售额的5%为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按照成果转化收入管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协议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地址:科技楼一楼西)。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永杰
电 话:0373-3831967 e-mail:xxmucgz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