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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省级“平安校园”

时间:2015-11-09来源:保卫处 作者:编辑:审核:点击数:

本网讯(图·文/张学来)日前,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命名省级“平安校园”的通报》(教办[2015]437号),我校被评为省级“平安校园”。

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河南建设的若干意见》(豫〔2014〕1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教办〔2014〕494号),决定在全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新乡医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制订《新乡医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校发〔2014〕70号),召开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专题部署会,持续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保卫处在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管理严格,秩序良好,校园稳定,师生满意”的工作目标,协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创建工作,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加强技防建设等措施,完善校园防控体系,强化校园秩序管理,逐步形成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在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的检查验收中,我校因安全工作扎实,活动开展有效,成绩显著,得到了检查组专家的一致好评。

学校要发展,安全是保障。省级“平安校园”的成功创建是学校发展的助推剂,是对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肯定。我校将以省级“平安校园”的成功创建与保持为契机,继续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努力为师生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编辑 崔 静 王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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