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学校党委《关于强化党政部门职能监督的意见》《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纪委2022年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结经验,谋划工作,现就报送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政治监督职责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报送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一是党委(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三是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报告要言之有据,切忌空话套话。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
机关党委报送原机关第一党委、原机关第二党委、原教辅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本科生工作党委牵头,联合研究生工作党委,报送原学生工作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基础医学院党委牵头,联合法医学院党委,报送原基础与法医学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管理学院党委牵头,联合心理学院党总支,报送原管理与心理学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委牵头,联合医学工程学院党委,报送原生命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外语学院党总支牵头,联合体育学院直属党支部,报送原外语与体育学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牵头,联合医学人文学院直属党支部,报送原马克思主义学院与人文学院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二、党政部门报送2022年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和政治监督职责情况
党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纪委2021年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21〕9号)和《关于强化党政部门职能监督的意见》(校党字〔2020〕31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总结,填报《2022年各部门履行政治监督和职能监督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党政办公室统计填报原党委办公室、原院长办公室、原目标管理与督查办公室和原对外联络办公室履行政治监督和职能监督职责情况。发展规划部统计填报原发展规划处和原学科建设办公室履行政治监督和职能监督职责情况。本科生工作部统计填报原学生处和原招生与就业处履行政治监督和职能监督职责情况。科技发展部统计填报原科技处和原校地合作办公室履行政治监督和职能监督职责情况。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统计填报原财务处和原国有资产管理处履行政治监督和职能监督职责情况。后勤保障部统计填报原后勤管理处、原基建处和原保卫处履行政治监督和职能监督职责情况。
三、各基层纪委报送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各附属医院纪委和三全学院纪委要根据学校纪委今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安排,认真总结梳理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要突出特色和亮点。字数不超过2000字。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经领导签字)报送至学校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办公楼43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041011@xxmu.edu.cn。联系人:邓敬萍,电话:3831163。
校纪委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