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来源:本科生学院 点击数:

根据《新乡医学院大学生学风建设管理办法》(校字〔2022〕71号)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学期学风建设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和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意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切实把学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学风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完备我校学风督查工作体系,加强多方联动,明确各自职责,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学校检查监督,书院、学院具体实施,学生自我管理”的三级工作模式,推进学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通过教育引导、纪律约束、典型示范等抓手举措,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学习主体意识、规范学生的文明举止行为、巩固和发扬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督查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本学期结束

三、督查方式

(一)学校抽查:由本科生学院牵头联合教务部,成立由书院/学院学工负责人和辅导员组成的“学风督查工作组”(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每天不定期开展督查,建立一天一报制度。对各教学楼上课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随机抽选年级、专业、班级,覆盖所有书院、学院。

(二)书院、学院自查:各书院、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机构、组织深入教室、实验室,了解学生上课状态和课堂纪律,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行为,范围覆盖所有班级,及时发现、处置不符合学风建设、文明要求的行为。各班级要以自查方式对上课情况进行常态考勤。各书院、学院将检查情况与班级自查情况核实后进行公示,及时有针对性的加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学生综合测评,违纪学生按照《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督查内容

(一)上课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以及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等情况);

(二)有无从事与课堂教学内容无关事项行为,包括:交头接耳、玩手机(有教学要求的除外)、睡觉、聊天、课间教学楼区域吸烟、携带餐食进教室、在桌椅躺卧、大声喧哗、过分亲昵等行为;

(三)有无不带教材、不做笔记、不提问题、不坐前排“四不”现象的情况;

(四)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其它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五)考风考纪: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加强诚信教育,狠抓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考试违纪和舞弊行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创建良好的考试风气和考试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学风督查工作人员应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督查,敢于直面问题,在教学楼督查时应佩戴工作证,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注意礼貌用语。督查人员可与任课教师积极沟通,不与老师和学生发生冲突。工作组要建立每日一报制度,督查中如发现异常,必要时可第一时间进行通报。

(二)教师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职责,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避免课堂纪律松弛涣散,对课堂出勤率低、听课效果差、违纪现象多的班级要及时教育引导并向学生所在书院、学院反馈。若在学风督查过程中发现课堂秩序较差,教务部将直接反馈至教师所在学院,并依据《新乡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纳入教学质量评价。

(三)辅导员应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严把上课考勤、课堂纪律,积极参与听课和巡课活动,每周至少进课堂2次,准确掌握学生课堂表现,做好查课信息反馈。

(四)学校教学督导组同时要加大对课堂纪律和教学实效的检查、督导,及时向教务部和学院进行反馈;各书院、学院及时了解、处理本单位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五)各书院、学院要全方位、多形式地将学风督查的文明行为要求发布给广大师生,达到全体学生人人知晓的程度,并号召全体学生践行相关文明要求,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健全学风督查工作体系,学风督查工作组将及时整理汇总核实每日学风督查结果,每周向校领导以及各书院、学院汇报、反馈督查情况,形成以检查—信息汇总—反馈—定期通报整改工作机制。各书院、学院及时总结学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对优良学风建设的好做法、好思路进行宣传和展示。

(七)学校学风督查小组根据课表,合理安排督查时间,认真开展督查工作,详实记录各教学楼学风情况,并将学风督查记录表(附件2)及相关照片交至务实楼四楼40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sc@xxmu.edu.cn


 

教务部  本科生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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