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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健康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6-04-07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教育部、河南省和河南医药大学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目前部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拟接收调剂,欢迎全国各地考生调剂我院继续深造。

    一、工作原则

    1.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2.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第志愿报考情况、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科研能力、全部或部分初试科目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

    二、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且符合本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接收调剂的专业代码

    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

    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其他要求

    1

    1002J1

    职业生涯发展教育

    10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

    1005 中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

    1009 特种医学

    1011 护理学

    1012 法医学

    1051 临床医学

    1052 口腔医学

    1053 公共卫生

    1054 护理

    1057 中医

    1058 医学技术

    1059 针灸

    国家线


    2

    120500

    信息资源管理

    120500 信息资源管理

    120502 情报学

    1205Z2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1205Z2 数据资源管理

    国家线

    本科专业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3

    125500

    图书情报

    125500 图书情报

    国家线

    本科专业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

    045400

    应用心理

    045400 应用心理

    040200心理学

    040201 基础心理学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3 应用心理学

    国家线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在确保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学术上具有普遍共识性的前提下,根据我校以上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专业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各自命题科目的相同或相似性。

    5.同一调剂批次中优先接收相同相近专业且统考科目一致的考生,按照总分遴选;统考生源不足时,接收相同相近专业自命题科目考生,按照总分遴选。

    6.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调剂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www.xxmu.edu.cn/yjsc/info/1013/4606.htm)及《河南医药大学卫生健康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实施细则》(http://www.xxmu.edu.cn/dm/info/1046/3370.htm)的要求执行。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其他

    1.我院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0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五、监督和争议处理

    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咨询电话:3831656,15836002859

    咨询及申诉邮箱:wangran031052@163.com

    监督电话:3029893

    卫生健康管理学院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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