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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全体学生心理普查及后续干预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8-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书院、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6〕44号)精神,全面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结合新学期开学返校、新生入学适应、学业规划调整等学生心理状态变化的关键节点,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查工作。旨在通过科学筛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关口前移,切实守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老生:8月31日—9月6日

新生:9月5日—9月11日

二、组织实施方式

心理普查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重要环节,是学生的“心灵体检”,通过科学量表帮助学生客观认识自身心理情绪状态。为避免敷衍作答、刻意隐瞒、病耻感等造成测评失真,提升数据真实准确,统一规范组织形式,严禁学生随意自行测评。

(一)校内学生:统一线下组织。各书院、学院辅导员需结合新学期入学班会,线下集中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测评。测评前必须统一宣讲测评注意事项,深入解读测评工作的初衷与意义,引导学生端正测评态度、如实作答。务必向全体学生明确说明,心理测评结果不影响任何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考核等所有学生荣誉与权益。测评仅为心理健康普查工具,核心目的是帮助学生客观了解自身情绪状态、心理状态,为学校精准提供心理关怀、情绪疏导、帮扶支持提供依据,消除学生病耻心、抵触心理和规避心理。

(二)校外见实习学生:重点管控整改。针对以往校外见实习学生施测率偏低、作答敷衍、数据准确度不高等突出问题,本次务必压实责任整改落实。负责见实习基地的辅导员优先创造条件线下集中组织学生测评;无法线下集中的,必须通过线上召开专题班会,统一强调测评要求、规范作答标准,全程督导学生完成测评,全力保障校外学生测评覆盖率与数据质量。

三、登录方式与操作说明

为简化操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本次普查对登录方式进行了统一重置:

登录账号:学生学号

登录密码:统一重置为Aa123456789@

操作提示:学生登录后可根据个人习惯修改密码,但请务必完成“设置密保”环节,以便在忘记密码时能自助找回,保障后续使用。

操作指南:详细的测评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见公众号文章《2026年秋季学期心理普查—学生操作说明》,请各学院转发至各班级群指导学生操作。

四、后续排查与分级干预工作

普查结束后,要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原则,针对未参测学生、系统预警学生开展二次排查、谈心谈话与分级干预,形成工作闭环,具体可参考《河南医药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手册》。

(一)排查对象与分级干预原则

本次排查覆盖系统全部预警等级学生(警戒、高危、追踪、关注)。各单位遵循“分类分级、优先介入”原则开展工作:

1.【警戒】等级学生:24小时内介入,由副书记与该生辅导员共同牵头,必要时联合心理中心介入。

2.【高危】等级学生:3日内完成首次谈心谈话。

3.【追踪】等级学生:7日内完成首次谈心谈话。

4.【关注】等级学生,10内日完成全首次谈心谈话。

重要提示:风险等级有高低,但工作要求无遗漏,须对全部预警学生开展二次排查,不得以风险等级较低为由简化或跳过工作流程。

(二)排查工作流程

1.未参测学生排查补测

各单位同步梳理未参加普查学生名单,逐一核实未参测原因,督促完成补测。居家休养等不在校学生,主动联系学生及家长督促线上补测;补测后出现预警的,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启动家校协同干预。对经提醒仍不配合、疑似刻意隐瞒心理状况的学生,辅导员开展谈心谈话摸排真实情况,必要时参照预警学生流程开展干预。补测产生预警人员一并纳入后续排查干预,确保不漏一人。

2.预警异常学生排查程序

第一步:二次排查与谈心谈话(学院落实)

由辅导员开展“一对一”面谈;客观条件确实无法面谈的,可先视频、语音谈话,返校后完成补面谈。

坚持多渠道、多角度了解核实预警学生情况,防止单一信息源误判:与预警学生宿舍长、班长等学生干部谈话,侧面了解该生近期情绪状态、作息规律、人际交往及异常表现;查阅预警学生入学档案等材料,结合既往心理状况、家庭背景等信息综合研判;通过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双向掌握学生居家与在校表现及家庭变故等情况,切实增强排查评估的全面性、准确性。

谈话以共情倾听为主,避免简单说教,重点了解学生学业、人际、生活、情绪状况,核验测评结果真实性。谈话中如发现存在自伤自杀风险、严重心理问题,立即启动转介。

转介通道:校内联系心理中心紧急评估;也可联系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院)早期干预科,联系电话:13304003996、13837398477。

第二步:记录上传与材料报送(学院提交)

请各单位于9月19日前完成两项工作:

①系统上传:将谈心谈话记录录入心理系统,详实登记谈话时间、地点、学生状态、处置意见;

②表格报送:将《心理普查异常学生二次排查情况反馈表》电子版发送至心理中心邮箱xlzxzx2019@163.com。

第三步:专业研判(心理中心+医院专家)

心理中心汇总全校排查信息,联合第二附属医院专家对高风险、存疑案例开展专业研判,形成专业评估意见。

第四步:结果同步与持续帮扶(双向联动)

心理中心将研判结果及帮扶建议反馈各书院、学院。各单位依据研判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帮扶档案,落实日常关注、学业帮扶、家校联动等措施,心理中心持续提供专业督导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各书院、学院统筹部署,务必做到一人不漏,实现全体学生应测尽测。充分认识心理普查是手段,干预帮扶才是工作目的,杜绝麻痹松懈,预警学生谈话覆盖率必须达到100%。通知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普查、排查、报送全流程工作。

(二)加强关注,重点跟进督导。普查期间,请各位老师及时登录系统后台,查看本学院学生的参与进度以及测评结果。重点关注对象:毕业年级学生(面临就业、升学压力)以及“七项清单”在库学生。

(三)讲究方法,严守隐私保护。谈话工作注重方式方法,严禁给学生贴心理标签,切实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把普查排查转化为关爱学生的契机,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心理援助资源。

(四)规范留痕,闭环管理。谈心谈话、转介处置、材料报送各环节做好系统留痕和书面存档,实现全周期闭环管理。

联系人:马忆萌

联系电话:0373—3831811

                                                                        本科生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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