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3-02-14浏览次数:

为增强学生临床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开拓能力,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率。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根据护理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实验课具体开展情况,开放实验室,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开放对象

护理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开放时间

根据教学日历,未安排实验课的时间全面开放。

三、开放数量

根据预约人数酌情开放实验室。为了保障练习效果,提高练习效率,同时也确保安全,每次开放预约人数不得低于10人,不得超过实验室额定容量。

四、练习项目

护理临床技能操作中的无创操作。

五、预约制度

实验室在学期初将本学期实验课的课程表、预约登记表上传至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学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及课程表时间以班为单位下载填写预约登记表,提前一周进行预约。

六、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

实验室根据预约情况准备充足当天所需的一次性物品,练习结束后学生准确登记自己所用的一次性物品并签字,做到专本专用。

七、考勤制度

所有预约学生需准时到达实验室签到确认练习项目,不得迟到早退。

八、组长负责制

在预约的学生中每个实验室选择两名作为临时组长,负责本实验室物品整理及卫生清扫工作。

 

 

 

二〇一九年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