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新乡医学院热力交换站设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人:新乡医学院后勤保障部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热力交换站设计项目
服务周期:45日历天。
项目内容:
1、对新乡医学院热力交换站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北校区公共区域及家属区分区设计独立循环使用。按照公共区域约17万平方米。家属区约12万平方米。
2、新建供热站,面积300平方左右,一层钢构砖混房。包含办公、设备间、门窗、线路等。(包括土建、电气、仪控、通信、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热工专业设计);
3.热力管网部分铺设。
以上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程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后续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设计成果需通过热力相关单位的确认。
项目最高限价:1800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例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开标前近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或依法免税(或零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增值税或所得税),②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需要第三方代缴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出具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GB2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3、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磋商文件获取:
(1)请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现场报名。
(2)采购文件售价0元。
(3)报名需提供资料纸质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明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待审核合格后获取文件。报名地点在南校区务实楼209办公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南校区务实楼209办公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在《新乡医学院后勤保障部校园网》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医学院后勤保障部
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0373-3029303
地址:新乡医学院南校区务实楼20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