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2.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科研能力、全部或部分初试科目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 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并且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相同(详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xxmu.edu.cn/yjsc/info/1013/4453.htm)。
5.调剂比例: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按不少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6.我院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接收调剂的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 |
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要求 |
初试成绩要求 |
备注 |
1 |
1001J3 |
再生医学 |
1001基础医学 1002临床医学 1009特种医学 1012法医学 1051临床医学 1058医学技术 100700 药学 1053 公共卫生 |
国家线: 101成绩≥36: 201成绩≥36; 业务课1≥108; 总分≥294 |
1.本科为临床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或医学检验技术相关专业考生优先; 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调剂。 |
2 |
071000 |
生物学 |
071000生物学 071002动物学 071003生理学 071005微生物学 071006神经生物学 071007遗传学 071008发育生物学 071009细胞生物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Z1生物技术 |
国家线: 101成绩≥35: 201成绩≥35; 业务课1≥53; 业务课2≥53; 总分≥275 |
只接收全日制本科调剂 |
3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0860 生物与医药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Z1医学材料与工程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Z2制药工程 0817Z3制药工程与技术 0836 生物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
国家线: 101成绩≥35: 201、204成绩≥35; 业务课1≥53; 业务课2≥53; 总分≥264 |
只接收全日制本科调剂 |
备注:在确保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学术上具有普遍共识性的前提下,根据我校以上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专业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各自命题科目的相同或相似性。同一调剂批次中优先接收相同相近专业且统考科目一致的考生,按照总分遴选;统考生源不足时,接收相同相近专业自命题科目考生,按照总分遴选。
三、调剂流程
1. 调剂系统开通后(4月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
2. 根据遴选规则确定入围复试考生,我校研招办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学校规定参加复试,不反馈的视为没有通过审核。
3. 调剂截止时间以及是否多批次调剂视学院调剂进度确定,具体以学校研究生学院及我院官网通知为准。
4. 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确认流程。
5. 具体调剂复试时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学院和我院官网通知。
四、调剂复试
1.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 复试地点:河南医药大学南校区求真楼6楼东,健康中原研究院会议室。
3. 复试时间和程序:另行通知。
五、其他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考生请根据学院要求完成测评。
2. 我院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0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 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六、监督和争议处理
考生如对我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我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人对我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我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七、考生咨询途径:
1. 咨询电话:0373-3831761(樊老师)13462330936(马老师)
2. 工作邮箱:1150268869@qq.com
3. 调剂QQ群: 673925535
4. 监督电话:0373-3831381
河南医药大学健康中原研究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