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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精神神经医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时间:2021-03-25 17:48   作者: 阅读:

新乡医学院精神神经医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河南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保证人才选拨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如下复试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1.国家 A类分数线上线考生,按报考专业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发放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3.根据招生计划,按1:1.2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我校3月下旬将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将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版(确保材料清晰),并按照以下顺序整合成PDF文件以“报考学院(医院)+专业+姓名+考生号”命名发送至精神神经医学研究院邮箱495257869@qq.com,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接收日期为4624时,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下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见附件1);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件,考生须手签并签署日期;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成绩单)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包括非成人教育的专升本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心理素质测试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照学校的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复试环节,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远程复试系统身份核验

在复试正式开始前,我单位开展远程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并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资格审查、身份核验均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我院采用钉钉会议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备用复试平台腾讯会议。考生需严格按照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3)进行复试,如有任何违规现象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2.复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具体各项赋值及复试内容见下表。

复试内容

分值占比(%

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

40

各学科专业知识(见招生简章)

英语能力

30

英语口语交流能力、翻译能力

综合素质

30

具体考查内容、形式由复试评委组随机出题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及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安排

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45日—48日期间进行。复试相关时间见下表。

时间

内容

备注

45日—46

考生资格审查

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

47900-1700

考生远程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及身份核验

48900开始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评委组会议室集合

七、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八、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综合考生的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

九、体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监督信息

电话:0373-30294440373-38313810373-302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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