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目标管理机制的特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田虎伟1, 刘阳2
作者简介:田虎伟,教育学博士,河南科技大学社科处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阳,河南科技大学图书馆馆员。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宪章时代中国高校目标管理机制研究”(16YJA880039);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重点项目“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的研究与实践”(2019SJGLX074)。
全文原载于《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 P46-52页
摘要:进入新时代,中国高校目标管理机制呈现出以下特点: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体系,以高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目标管理制度体系,大多数高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协调,绝大多数高校目标管理工作有成效,多数高校的目标管理机制科学化程度较高,各高校目标管理机制的民主化程度不均衡。对照高校章程对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的要求,高校目标管理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各高校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明晰职责体系,健全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作风建设。
关键词:高等学校;治理现代化;目标管理;运行机制
一、研究背景
我国高校已经于2015年末基本实现了“一校一章程”。高校章程是指导和规范学校各项工作的基本法,各高校章程均把“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放在内部制度体系核心的位置[1],因此,有人称中国高校治理迈入“宪章时代”[2]。由于这一时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起始点基本吻合,故又称中国高校治理进入了新时代。本课题组于2017年5~6月使用自主研制的“后章程时代中国高校目标管理机制研究调查问卷”,对95所本科院校高校(以下简称“95所高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和129所本科院校(以下简称“129所高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活动运行机制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调查数据进行的相关性分析表明,高校章程实现程度与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状况、高校章程实现程度与目标管理工作成效、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状况与目标管理工作成效,两两之间均存在显著线性正相关关系。高校章程实现程度对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状况、目标管理工作成效的影响均较大,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状况对目标管理工作成效的影响很大。[4]基于上述调研结果,本文对我国高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的基本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系统分析,以期为考察高校目标管理机制的运行状况及其效用提供一个新视角,为考察高校章程实施及其推进治理现代化进程情况提供一种新途径。
二、新时代高校目标管理机制的特点
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以高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体系 、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目标管理制度体系、大多数高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协调、绝大多数高校目标管理工作有成效、多数高校的目标管理机制科学化程度较高、各高校目标管理机制的民主化程度不均衡。
三、高校目标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大学治理现代化理论强调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目标参与、互动、协调、共治。这与本真意义上的目标管理(自我管理)高度契合,是新时代高校目标管理机制建构的理论基础。对照高校章程所构建的现代大学制度要求,中国高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等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贯彻落实内部治理体系过程中的“不充分、不均衡”的矛盾依然突出;
各高校尚需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制度体系;
高校目标管理流程存在突出问题:第一,目标分解阶段的“有标准的协商分解”“自主认领”分解方式比例偏低。超过一半的高校在对学院目标任务分解时采用“有标准的直接分解”方式,而采用“有标准的协商分解”“自主认领”目标任务分解方式的比例偏低。这印证了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在高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中确实属于薄弱环节。对重要学术项目责任教授参与协商的保障机制的缺失,势必会挫伤一些教授工作的积极性;第二,目标实施阶段的责、权、利不配套。董泽芳等学者认为,高校目标管理的实施必须形成责、权、利相一致的保障机制,责权一致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然而,由于多数高校目标分解时先天协商不足,目标实施过程中纠偏力度不够,高校一些重要学术项目缺乏必要的资源支持、权力支撑和利益驱动,直接导致重要学术目标难以完成;第三,考核周期设定不科学。高校单位目标考核是对预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履职尽责程度的考核,属于结果性目标考核而非行为性目标考核,应符合结果性目标的生产周期。众所周知,一些重要教学与科研成果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积淀和有计划的培育才能产出。多数高校实施的一年制的目标管理考核周期太短,不利于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的产出;第四,对于没有明确重点目标任务的行政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的考核,缺乏科学民主的考核机制。有31.58%高校对所有行政单位进行述职后统一测评,对没有明确重点目标任务的行政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进行多维度的民主测评。这类单位是目标管理考核的难点,因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高质量的过程性服务,可能更适合过程管理而非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民主测评主体的广泛性、多元性和针对性存在问题,应通过特定服务对象进行民主测评,而且测评尽量放在平时。
目标考核结果信息公开化程度低;
结果应用阶段的总结、应用广度及深度不够。
四、完善高校目标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我国高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存在上述问题,既有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原因,也有组织体系、职责体系、制度体系、流程体系等方面的原因。对此,必须加强建设,尽快弥补短板,使学校目标管理工作成为服务学校发展规划及目标实现的有力管理工具。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个别高校领导和管理者对包括目标管理理论在内的现代高等教育管理理论知之不多、认识不深,尤其是对目标管理是人本管理、自我管理的本质认识不深刻,对高校学术性组织特性认识不到位,习惯于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依靠学校职能部门制定工作目标,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忽视调动学院、教师参与目标管理的积极性,致使目标管理所需要的治理结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缺失。再加上一些高校领导和管理者对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文件学习不够,理解不够全面、深入,在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治理体系与运行机制过程中站位不高、信心不足、办法不多、行动迟缓,仍然习惯于按照经验管理高校,对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心存疑虑、流于形式。为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要加强对以高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学习,使领导层形成法治思维习惯;二是要加强目标管理理论学习和宣传工作,形成有利于实施目标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与目标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涉及调整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和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等方面。按照《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的工作属于校长主持的行政工作;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教学科研改革和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有咨询职权;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党委拥有上述事项的讨论决定权。因此,高校目标管理组织体系的变革,必须在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按照组织管理体系顶层化、组织领导双重化、机构设置专业化的原则来进行。(图1)

图1 高校目标管理组织体系框架
(三)明晰职责体系
教学科研单位的职责。(1)积极参加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任期/年度目标管理制定座谈会、研讨会等,有理有据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学校目标管理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建议和意见。(2)按照一定规范性要求和程序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任期/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3)建立健全目标落实的责任体制。(4)在学校财政制度允许的框架下,对为本单位目标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团队和基层单位等进行奖励。
直属附属单位的职责。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任期/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上报学校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目标落实的责任体制。
目标管理直接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该类部门是指直接协助发展规划处(部)制定、分解、组织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包括:(1)协助学校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2)负责本部门业务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并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3)协助目标管理职能部门制定学校目标、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工作,科学、公平、公正地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学校目标任务分解、组织领导、过程监控和考核工作。(4)制定本部门的任期/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待学校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目标责任落实机制。
目标管理间接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该类部门是指不直接协助学校目标管理职能部门分解学校目标任务的职能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任期/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上报学校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目标落实的责任体制。
发展规划处(部)的职责。(1)牵头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过程监控和总结评估。(2)指导校属各单位制定各自的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和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3)制定学校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办法)、辅助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4)组织实施学校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任期/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制定、初审工作,经学校党委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过程监控、年度与任期考核等工作。
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实施目标管理过程中,承担审议和委托决策职责、咨询职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一是民主管理,二是民主监督。
(四)健全目标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领导者应当有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目标管理制度体系,以保障目标管理沿着预定的轨道前进。健全的目标管理制度体系一般应包括下列方面。
主体制度。应在高校党委领导下研制发布学校《关于实施目标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作为学校目标管理的基本文件。其内容应包括:实施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战略目标(应侧重于重大目标、关键性目标,且数量不宜多),目标责任的设置、考核评价、保障与奖惩等。同时,学校要对重大和关键性目标及责任单位进行任务分解。
辅助制度。研制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或《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强化目标考评与优化综合考评相结合、分类考评与等效评价相协调、量化体系与目标导向相契合、协同参与和目标责任相关联、年度考评与任期考评相衔接、资源配置与目标责任相挂钩等),考评对象与考评组织,考评方式、考评量化体系、考评程序、考评结果反馈与应用等。
(五)优化工作流程
优化高校目标管理工作流程的基本思路:以一体化、智能化目标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为依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和计算技术,提升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参与度,助推目标管理民主化、精准化和决策科学化,提高管理运行效率和效用。具体包括:以学校发展规划处(部)为责任主体,以目标管理专题网站为载体,搭建信息交流、监管、反馈的网络平台,通过视频会议、网络调查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目标管理信息沟通机制,提高师生员工参与决策的概率,营造“上下同欲”的目标管理文化。此外,流程优化还应重视目标制订与五年发展规划任务的衔接,推广“有标准的协商”分解目标任务方式,完善责、权、利相匹配的目标管理动力机制,科学设定目标管理周期,加大对行政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等过程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信息公开化制度,重视对考核结果的总结与问题改进,采用多种激励方式拓展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
(六)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校党委要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选拔配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决把那些对党不忠诚、私心重、不愿干事、不会干事、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人从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中剔除。二是要按照思想体系、组织体系、职责体系、制度体系、流程体系、作风体系等建设的要求培养培训干部、使用干部、要求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三是持续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敢于干事创业、能够干事创业的中层干部队伍。
从发展趋势看,伴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特别是高校巡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这对高校章程落实和目标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目标管理运行机制中思想政治体系、组织体系、职责体系、制度体系、流程体系、作风体系等建设内容大多被纳入了巡视整改范畴,需要建立台账,尽快予以整改,乃至最终销号。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认识到位,设计周密,组织得力,内外协同,上下同心,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民主高效的高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就为期不远。
声明:新乡医学院目标管理与督查办公室官方网页刊载此文(含核心要点部分)、使用相关图片视频等素材,是出于扩散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不明确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