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推行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的利弊分析
曾保根
(韶关学院 政法学院,广东 韶关512005)
摘要:大类分流培养模式具有规避专业招生指标短板、提升考生录取几率、赋予学生充分熟悉专业等优点。但是,专业设置相对单一、学科大类划分标准不统一、大类分流时间节点难以把握、大类分流评价体系不尽科学、专业设置结构和教师流向等问题,制约了大类分流模式的进一步推广。因而,从有效整合公共管理学科资源、合理把握大类分流时间节点、设置科学的大类分流评价体系、妥善权衡专业设置与教师流向等四个方面,对地方高校推行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地方高校;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利弊分析
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始实行“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以下简称大类分流培养模式)。大类分流模式有其独特的内在优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40余所高校推行了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模式。在这40余所高校中,部属高校占比较多,而地方高校占比偏少。客观地说,地方高校推行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模式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和一定的可操作性。然而,该模式在现实操作中也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需要理顺多个环节。
一、实施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的内在优势
与按专业招生的高考录取模式相比,公共管理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具有如下较为突出的优势。
(一)有利于规避专业招生指标短板
第一志愿报考率、录取率、报到率等指标是当前衡量专业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准绳。以广东省为例,从2018年开始,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2017年)文件精神,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学生发展、质量保障”[1]六大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对全省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含新设专业)开展专业评估。评估结果在全省范围内排名,且公开;并作为决定今后该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甚至撤销招生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受办学历史、办学资源、师资力量、科研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高校不同专业之间通常存在结构性失衡。有些专业比较强,而有些专业则相对偏弱。如果按专业招生,不同专业之间的优劣势一目了然。而大类招生模式以一级学科招进来,暂时不分专业,较好地规避了上述招生指标短板,较大程度上消除了招生入口环节的诸多隐患。
(二)有利于提升考生录取几率
以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生报考志愿为例,按照专业招生的话,考生选择了某一高校,可以填报六个平行志愿。但是,六个平行志愿之间存在先后顺序,高校一般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招生。如果某些公共管理类热门专业出现考生“扎堆”报考情况,即便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也极有可能出现录取不上的现象;而某些相对冷门专业,却出现生源不足的现象。导致专业之间报考人数的结构性失衡。有些高校甚至还设置了专业极差,无形中加剧了考生的录取风险。而大类招生则不同,一方面,淡化了专业身份,大大增加了考生的专业选择空间,拓宽了考生的志愿达成度;另一方面,规避了专业级差带来的潜在风险。总体上大幅提升了考生的高考录取几率,缓解了考生填报志愿的压力。
(三)有利于让学生充分熟悉专业
俗话说:考得好,不如报的好。此话的确有一定道理。因为,熟悉高校各个专业的培养定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等系统性专业知识的家长和考生不多;绝大部分学生和家长对专业志愿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如果缺少专业人士指导,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往往带有一定的盲动性。但是,若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只要对公共管理类任一专业感兴趣,就可以大胆报考。大类招生的院校,通常都是在大学第二学期、最迟第四学期启动分流培养,这无形中延缓了学生抉择专业的时间。学生通过1-2年的学习,通常对公共管理类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有着更为充分和理性的认知。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理论基础、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二、实施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的现实短板
诚然,公共管理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具有鲜明特色;但是,该模式也存在以下诸多现实短板。
(一)专业设置相对单一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9年)》规定: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包括“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五个基本专业和“海关管理、交通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四个特设专业[2],一共包含9个具体专业。
从国内实情来看,地方高校倾向于开设一些应用性比较强、就业形势向好的专业。因而,很多地方高校主要开设了行政管理或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但总体来看,地方高校开设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并不齐全,有些高校甚至只开设了其中的一个专业。比如,深圳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只开设了行政管理专业,嘉应学院只开设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有些高校开设两三个专业,比如,华南师范大学开设了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业相对单一,无形中制约了大类分类培养模式的推行,导致大部分地方高校无法实施该培养模式。
(二)学科大类划分标准不统一
然而,国内有些高校在推行公共管理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的实践操作中,并没有严格按照教育部2019年界定的9个专业进行学科划分。有些高校将公共管理学科没有涵盖的专业纳入大类招生范围,在划分标准上不尽相同。比如,华南师范大学将管理科学专业纳入公共管理大类招生;深圳大学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纳入大类分流招生范围。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管理科学归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不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属于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也不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学科大类划分标准不统一,将给学生在招生入口与毕业出口两个环节之间带来难题。按照《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第十一条规定:学士学位应按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授予[3]。这就意味着培养单位在毕业证上需要注明所学专业,在学位证上需要同时注明所学专业和学科门类。如果将不属于公共管理类特别是不属于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纳入大类招生范围的话,即便学生修完了公共管理学科的学分,也只能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而拿不到管理学学位;而且,这与201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学科基础课、必修课范围相冲突。这使得地方高校不敢贸然推动该类培养模式。
(三)大类分流培养的时间节点难以把握
学生按照公共管理大类招收进来之后,在什么时间节点进行分流培养,不同高校采取的大类分流时间节点往往不尽相同。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分流节点模式:一是1+3分流模式,二是1.5+2.5分流模式,三是2+2分流模式,四是2.5+1.5分流模式。1+3分流模式是指学院在大一第二个学期全部走完大类分流的宣传、发动、申报、考核、公示、学籍变更等流程,到了大二第一个学期,学生就到分流后的具体专业接受学习。其它三种分流模式的时间节点以此类推。
客观地说,四种分流节点模式都有其合理性,都是各个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充分酝酿的结果。但是,不少老师和学生对不同分流时间节点都心存争议。有观点认为,如果分流时点过早,不利于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知识体系,因而失去了大类招生的实质意义。如果分流时点过晚的话,又不利于系统学习具体专业的知识体系,很有可能导致专业功底薄弱和不全面。有学者通过调查发现:从专业分流时点选择来看,未分流学生多赞同在大二第一学期开始分流,分流后学生则认为在大一第二学期开始分流更能保证充分的专业学习时间[4]。这是地方高校推行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面临的现实难题。
(四)大类分流评价体系不尽科学
在实施大类分流培养之前,如何建立一套合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是摆在高校面前一个较为棘手的难题。纵观全国情况,大类分流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三种模式。三种模式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遵循学生志愿”;在遵循志愿的基础上,三种模式各有取向。模式一在遵循志愿的基础上,以学生入校后的学分基点为考核重点;模式二在遵循志愿的基础上,以学生入校后的学分基点和平时奖惩得分两部分内容为考核。重点;模式三在遵循志愿的基础上,以高考成绩占比、入校后的学分基点占比和奖惩得分占比三部分内容为考核重点。
有学者认为:过分强调高考成绩,可能导致部分学生由于具有优先的专业选择权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奖励成绩的偏高,可能造成学生偏重课程学习,对班级、学院及学校组织的一些活动持消极态度[5]。总体而言,很多师生更倾向于第三类模式,因为模式三相对比较全面,也比较合理。诟病最大的是模式一,很多人认为第一种评价体系比较简单片面。他们认为,学分基点主要在考试层面体现了学生的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而对考试成绩之外的其他综合能力和智力体现不够,不是智力和能力的全部体现,其他竞赛和技能的业绩也应该纳入大类分流评价体系的范围之内。
(五)影响专业设置的结构和教师流向
在公共管理学科的九个专业当中,有些专业较为热门,有些专业却相对冷门。如果完全遵循学生意愿,很有可能出现热门专业人数扎堆、冷门专业无人问津的现象。这将导致两种后果:第一,冷门专业将面临停招可能。如果任由学生进行这种自主选择,所谓的“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就形成了,而随着“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的推进,“热门专业”人数就会越来越多,“冷门专业”人数也会越来越少,最终给“冷门专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冲击,甚至直接被高校所淘汰[6]。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规定: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停止招生五年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授权,恢复招生的须按照新增本科专业重新申请学士学位授权[3]。现实中,很多高校对冷门专业的成班规模设定了上限或下限。而这种做法往往与学生意愿明显背道而驰。第二,师资需求结构将面临重要变化。如果冷门专业限制分流规模甚至停办,那么冷门专业的专任教师则面临着重新调整的处境。而热门专业随着分流人数的剧增,专任教师缺口也将进一步拉大。这无形中造成了专业之间师资结构的失衡。有学者认为:教师的知识背景和教学机制是学科化的。由学科变成大类对教师的教学和研究几乎不具有意义,按大类招收的学生与按学科教学的教师之间会产生对接的困难[7]。
三、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需要理顺的环节
地方高校若要顺利推行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需要理顺以下几个环节。
(一)有效整合公共管理学科资源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方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都没有形成一支专业基础扎实、研究领域宽广、中青年结合的科研队伍,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较弱[8]。而且,不少地方高校的公共管理学科资源比较离散,相对不集中。比如说,有些地方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设置在不同的学院,有些公共管理学科类的师资也分散在多个二级学院。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类分流培养的推行。因而,地方高校需要有效整合公共管理学科资源:一是有效整合公共管理类的专业设置,将隶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现有专业调整到同一个学院承办,杜绝专业设置碎片化。二是有效整合公共
管理学科的师资力量,将与公共管理学科密切相关的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师资力量整合到同一学院,避免师资数量的分散化。三是有效整合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资源和教科研成果,将那些与公共管理学科密切相关的实验室、实习见习基地、教学教研成果等资源集中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为地方高校推行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奠定前期基础。
(二)合理把握大类分流时间节点
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的时间节点取决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门下的各个专业有多少课程是必须一起共同修读的,以及有多大课程是必须分专业修读的。根据教育部2017年颁布的《公共管理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公共管理类学科的专业类课程体系由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三部分构成。而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是所有公共管理类专业必须开设的课程。其中,学科基础课程包括政治学、经济[9]学、法学、社会学和管理学共5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伦理[9]共3门课程。也就是说,所有公共管理类专业必须共同修读8门课程。除了这8门课程之外,就是修读凸显专业特色的专业课程。通常情况下,学生每个学期一般修读3-5门专业课程,8门课程在大一两个学期刚好可以修完。因而,按照这种教学进度,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就完成公共管理大类分流的所有流程,从大二第一个学期开始,学生就分专业接受培养,这是比较合理的大类分流时间节点。
(三)设置科学的大类分流评价体系
大类分流评价体系牵涉到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地方高校推行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而言至关重要。一般而言,评价体系应该涵盖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其中,德、体、美、劳四项素质是所有大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所以,评价体系应该主要聚焦对学生的智力素质进行考核。因而,以下三方面内容应该纳入到评价体系当中:一是高考成绩。如果按以往的专业招生,高分段考生在高考录取环节就能顺利录到热门专业;但以大类招生方式录取的话,高分段学生的成绩优势就被规避了。因而,在大类分流评价体系中,深入研讨高考成绩的合理占比,将高考成绩纳入评价体系,显得相当重要且合理。二是大学期间的学分基点。这是评价体系中的重点,也是难点。但是,学分基点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难题。三是与拟申请专业密切相关的综合技能。学分基点更多地是从理论层面对学生学习能力的一个认定;除了理论素质之外,对学生所取得的与拟申报专业密切相关的实践业绩成果进行认定,也应该是评价体系的一项内容。
(四)妥善权衡专业设置与教师流向
由于公共管理属于综合性较强的交叉学科门类,加之本身研究范畴广泛,致使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专业特色不鲜明[10]。因而,地方高校在实施大类分流培养的前期,要充分考虑到现有各个专业之间的平衡。有学者认为:按大类招生不是把部分专业“整合在一起”,“热门”带“冷门”,必须根据大类招生,重新调整每个专业的培养内容,在大类基础上,注重每个专业的特色[11]。有鉴于此,不管是热门专业是还是冷门专业,都需要设置一定的成班人数上限或下限,避免冷门专业因无人申报而面临停招的困境。任何专业停招五年以上,该专业就会被撤销,如果再想恢复招生,则必须走新增专业审批流程。这就需要地方高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诉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恰当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凝练和打造公共管理类各个专业的特色,将“热门”专业办得更热,将“冷门”专业办出亮点。
除此之外,冷门专业一旦停招,冷门专业任课教师将面临着新的流向问题。即便冷门专业任课教师可以通过提升学位或课程进修的方式来解决上课问题;但是,短期内要将教学教研和科研等工作贯通起来,势必非常困难。这对冷门专业任课教师来说,是一项两难选择。与此同时,热门专业专任教师也将面临着师资力量明显短缺、师资结构明显失衡的局面。具体表现为:公共管理类的教授博士非常稀缺,专任教师中的博士占比和教授占比明显偏低;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占比整体偏低,等等。所以,秉承相对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专业设置与教师流向等问题,是地方高校推行公共管理大类分流培养必须解决的实际难题。
参考文献
[1]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Z].2017-7-12.
[2]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9年)[EB/OL]. http://www.cdgdc.
edu.cn/xwyyjsjyxx/xwsytjxx/xk/xkzyml/276572.s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1907/t20190726_392378.html.
[4]李灿,王思砚,邹静琴.大类招生模式下公共管理类学生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认知分析[J].中国农业教育,2016(1):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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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熊丙奇.按大类招生还需更多配套改革[N].中国教育报,2017-4-11(0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