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20”专项行动网络安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11-06

一、林口:网安查处某通信公司未履行用户实名登记案

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林口分公司对98个实际使用用户的宽带帐号未实名登记,其中未实名登记的使用人开启虚拟机IIS服务,大量传播淫秽信息,该公司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情节严重。

2020年4月,林口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61条之规定,对该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林口分公司处5万元罚款。

二、宁安:网安查处某医院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宁安某医院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技术措施不完善,致使黑客利用服务器弱口令的漏洞对服务器进行攻击,遭到勒索病毒入侵,导致医院系统服务器瘫痪,文件全部加密无法使用,造成院内诊疗流程无法正常运转。

2020年6月,宁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医院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海林:网安查处某通信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某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海林分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未进行网络安全演练,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开展等级备案工作。

2020年6月,海林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四、绥芬河:网安查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绥芬河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未按要求留存网络日志,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开展等级备案工作。

2020年6月,绥芬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5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警方提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网络运营者、网民要主动学习了解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坚决守牢底线、不碰红线,一旦违法,公安机关将绝不姑息、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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