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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日期:2026-03-25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提高招生质量。

3.坚持复试、调剂、录取等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学校成立纪检等相关部门组成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监和审议。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1.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复试通知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办法:总成绩不低于250外国语成绩不低于25分。生源充足情况下,满足条件考生按照差额比不低于1:1.2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免初试退役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直接进入复试(以下简称“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流程及要求具体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4.我校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期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校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通知

1.我校将于3月下旬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考生请关注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复试信息。

2.复试的时间和地点见研究生学院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官方网站通知。

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xxmu.edu.cn/yjsc/zsgz1.htm

(三)复试资格审查

1.按照确定的复试方案组织考生现场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2.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见附件1);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或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上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同时另须准备复印件一套存档,并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完整的PDF文档按各招生单位要求上交。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开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满分100

复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具体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各项分值及复试内容见下表。

复试项目

分值

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

40分

各学科专业知识

英语能力

30分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综合素质

30分

具体考查内容、形式由各培养单位制定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见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查可通过综合面试考查、填写心理测试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考核成绩。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拟录取。

4.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时间

时间

内容

备注

3月29日-

4月2日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一志愿考生心理测试

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一志愿考生同等学力加试

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实施

一志愿考生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4月3日-15日

调剂考生复试相关工作

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培养单位可不予录取。我校将通过在复试过程中考核、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必要时赴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外调等形式,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覆盖整个复试录取环节,从复试资格审查开始到开学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获得录取资格后发现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生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各学院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管理类联考除外):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管理类联考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拟录取成绩、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九、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及拟录取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联系方式见附件3。

研究生学院咨询、监督电话:0373-30294440373-3831381

邮箱:xyyjszsbgs@163.com

校纪委电话:0373-3029443

 

十、其他

本办法与教育部相关要求有冲突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如上级部门有新的政策要求,我校将及时调整并公布。

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南医药大学

2026325

 

 

温馨提示:

1.不同身份考生可根据以下情况在考研政审表上签字盖章:1)应届生:一般为所在学院或学校党组织部门签字盖章;2)往届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工作单位的党组织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档案所在部门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签字盖章。

2.因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请提供执业医师考试报考单位的情况说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