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开展全国药学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优秀案例征集(药教指委〔2025〕9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由申报者所属单位审核后推荐。
2.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一项。
3.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4.满足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请各单位在10月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一份、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签署培养单位意见和公章报送至西校区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pybgs@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务必按照“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2025年全国药学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优秀案例”的格式书写。
逾期不报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73-3831185
研究生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