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药大学(原新乡医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河南省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25年更名为河南医药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能够严格遵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为2022年7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2.申请学位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家卫生管理部门颁发、证书编号为16位)的临床医师。
3.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专业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
(一)报名流程:提前准备报名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
(1)《河南医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扫描);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3)本科毕业证扫描件;
(4)本科学位证扫描件;
(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6)有效期内《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
(1)《河南医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扫描);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3)本科毕业证扫描件;
(4)本科学位证扫描件;
(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6)有效期内《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7)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培训证明及承诺书(见附件4);
请注意: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如因本科毕业时间过早等无法进行系统认证的考生,请尽快联系本科毕业院校在学信网进行人工认证。
以上报名材料原件请分别扫描成PDF文件(务必确保材料完整清晰),每个文件须小于5MB。
2.登录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s://xxmu.molstone.cn。

注册完成后,登录进入报名界面。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8月1日-8月12日,请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信息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2日22:00,凡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者不再受理。
3.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1) 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真实姓名注册,已注册过的身份证号和个人邮箱无法再次注册;如忘记密码,可根据注册邮箱和身份证号重置密码;
(2) 本科毕业单位若无筛选项,可手动输入;
(3) 已提交申请的考生,请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审核结果反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禁止再次提交。
(二)资格审查
初审阶段审核申请人的报名材料时间为8月13日-8月17日。符合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的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的报名界面查询审核反馈结果,申请被驳回的考生请在8月20日前再次提交申请,凡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者不再受理。后续相关通知均在河南医药大学(原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https://www.xxmu.edu.cn/yjsc/下同),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
注:依据培养要求,申请人员学习期间需多次到校参与科研能力、实践能力训练及阶段考核汇报,外地申报人员须结合自己工作要求慎重考虑申请。
(三)入学考试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要参加入学考试,主要对学生的英语水平进行考察。考试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请登录研究生学院官网查看。
(四)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入学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查询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请登录研究生学院官网查看,拟录取考生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第一次学费缴纳,逾期不再开通缴费通道,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水平认定
(一)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
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学习结束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成绩合格(≥70分)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本专业课程学分者,可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原则上要求自通过录取资格审查起两年内完成校内课程学习)。具体专业课程设置及要求以培养办公室发布的课程安排为准。
(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英语及学科综合统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并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专业所要求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有关安排,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具体可关注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工作通知安排。
(三)临床专业能力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视为通过临床专业能力考核。
四、学位论文水平认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通过国家统考(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后,可申请进入导师选择、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流程。
(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导师申请。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学校认定的课程考试及国家统考)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导师申请。申请人与导师双向互选,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必须按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 辩。
3.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自通过开题起至论文答辩不低于1年时间)。
(二)学术成果发表。申请人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按照规定发表一定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查看研究生学院官网学位工作栏目。
(三)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按照规定发表学术成果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必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申请学位具体工作按学校当年工作安排统一进行。
五、培养年限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五年,即申请人须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之日(完成第一次缴费并完成现场确认)起五年内通过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并完成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即2025年录取缴费申请人员,可参加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国家统考,共计4次)。逾期或不合格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费用
根据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分两次交清,每次8000元/生。缴费后,概不退费。
第一次缴费在报名录取后规定时间内缴纳,缴纳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第二次缴费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完毕后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七、其他
(一)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二)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三)考生联系电话须为本人常用手机号码。
(四)相关事宜通知请密切关注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新医研究生”。报名人员初审结果、入学考试通过人员信息等所有通知均以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官微通知为准。
(五)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六)本简章解释权属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系统填报时间段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 0373-3029444
咨询邮箱:xyyjszsbgs@163.com
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