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药学学部(以下简称“学部”)2026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部的实际情况,现将学部202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安排,并结合学部工作实际,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成员进行培训,使成员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整个过程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三、接收名额及要求
根据学部各专业师资力量及培养规模,学部拟接收推荐免试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人。
考生所读本科专业应与其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申请流程
(一)志愿填报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阅河南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后,填报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
学部接收志愿填报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0月16日。
(二)提交报名材料
依照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申请人完成志愿填报后,须在10月10日08:30前向学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
(一)申请者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级、CET6级、雅思、托福等)。
上述纸质申请材料请面试时提交至药学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勤政楼527)。
五、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六、复试安排
学部考生复试工作在10月17日前完成。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拟定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进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提前另行通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报名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二)复试时间及内容
拟定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提前另行通知。
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三)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四个方面。
(1)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考生随机抽取题号,从题库抽取英语话题,与考官进行交流,并回答提问,时间5分钟左右。
(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小组应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四)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中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各项成绩构成,如下表所示:
分类 |
专业名称 |
外语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测试 |
综合 面试 |
合计 |
专业学位 |
1.临床药理学 |
30 |
30 |
40 |
100 |
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30%+综合素质测试*30%+综合面试*40%。
八、录取办法
学部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依据复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九、其它说明
1.已被学部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签署拟录取承诺书,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第五)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5.后续学部会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启后续复试批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7. 各位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最新消息,以免错过复试安排;
8.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成绩有争议的,可向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0373-3029186
申诉电话:0373-3831657
学校申诉渠道:0373-3029443(纪委)
0373-3029444(研究生学院)
药学学部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