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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药大学药学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7日 22:47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一志愿复试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提高招生质量。

3. 坚持复试、调剂、录取等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4.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做实做细对考生的各项服务。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和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对我院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管和审议。

2. 药学学部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协调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 药学学部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复试相关工作,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交由学部学术教育科部门存档。

4. 药学学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小组,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1.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我院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进行公示

2.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3.调剂工作安排将依据上级管理部门及学校规定,后期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331800-1800

复试地点①:河南医药大学南校区求真楼西配楼401室;

复试地点②:河南医药大学南校区求是楼6楼会议室

2.复试通知

一志愿考生请关注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s://www.xxmu.edu.cn/yjsc/zsgz1/qrzssyjszs.htm)公布的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尽快加入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的药学学部QQ群(群名称及群号:2026年药学学部药学专硕一志愿复试1094681936)

3.复试资格审核

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291800之前将资格审查原件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的邮箱(372298469@qq.com)内进行初步审核,并于330900-1600到药学学部(河南医药大学北校区勤政楼527房间)进行现场资格核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

(3) 政审表;

(4) 诚信复试承诺书手签件;

(5)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6) 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

份;往届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 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或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考生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4.心理测试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药学学部的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5.现场复试

1)考生身份验证

各复试小组于复试开始前通过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现场复试方式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按照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当天考生顺序,考生应在候场室等待,工作人员提前20分钟通知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专家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并作答。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三方面内容,满分100(详见下表1。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等情况的考查。

1 复试具体内容及占比

复试内容

分值占比(%

考核内容

专业知识

40

学科专业知识(临床药理学)

英语能力

30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综合素质

30

自我介绍及评委现场提问交流等形式

注: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评分

前三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分别为考生现场评分,评分后交工作人员进行分数统计。随后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逐一为考生现场评分。统计分数时每位考生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考生所得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该考生最终复试分数。复试分数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可不予录取。

5)计分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6)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7)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公布拟录取人员

依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现场公布。考生须严格按照复试方式和要求参加复试,如有违规现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签订拟录取承诺书

拟录取的考生需现场签订《河南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承诺书》,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办法

考生调剂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及我院官网公告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和复议

2026年药学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各级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纪检督查小组、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技术保障小组等全面协调、管理、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董老师,0373-302918613127126058(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0373-3029444

邮箱:372298469@qq.com

八、考生须知

1.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考生须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现场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通知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复试结束后,不得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再次进入复试候场室,若有违反,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 招生复试内容属于机密,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如若泄露试题影响复试的正常进行,将追究考生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考生须严肃考试纪律,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其他

本细则由药学学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有新的政策要求,我院将及时调整并公布。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药学学部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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