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共新乡医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4-16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党委换届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同意召开中共新乡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批复》(豫高发〔201850),现就提名推荐中共新乡医学院第届委员会委员、中共新乡医学院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

1.届委员会拟设委员13名,按照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要求,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6名。

2.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设委员9名,按照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要求,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原则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同志提名推荐到“两委”委员候选人中来。

2.坚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原则。学校第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从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委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群团、行政、教学等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中推荐;学校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从学校和院(部)专职纪检干部、党政群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的主要党员领导干部中推荐,涉及人、财、物管理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进入纪律检查委员会

3.“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除纪委书记外,其他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不交叉提名。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1.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担当,与时俱进,团结合作,具有较强的办学治校,议政议事能力。

3.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四风”,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率先垂范,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积极帮助教职工生解决实际困难,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5.在编在岗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程序

提名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征求广大党员意见,在意见比较集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其程序为:

(一)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和提名原则,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讨论酝酿,每位党员按照党委委员候选人16名、纪委委员11名的数额,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各党支部对党员提名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提名名单汇总表》(附件12)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提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提名名单汇总表》(附件34)。于418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以下简称“组织组”,办公地点在办公楼4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dwzzb@xxmu.edu.cn)。

(二)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1.组织组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提名名单,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需要,按照拟设委员数1.5倍的比例,提出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2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4名,再返回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第二次酝酿讨论。

2.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6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1名。420日上午12:00前,将《初步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56)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组织组(报送要求同上)。

(三)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组织组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初步人选推荐名单,由学校党委综合研究,提出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6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对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然后将预备人选名单下发各基层党组织。

2.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进一步讨论,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423日上午12:00前,将征求意见汇总情况(附件78)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组织组(报送要求同上)。

3.组织组汇总后上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复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提请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两委”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选举“两委”委员是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严格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酝酿推荐工作。

2.  做好宣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明确“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原则、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正确行使权利,确保“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的有效性。

3.  发扬党内民主。各基层党组织在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以确保推荐人选的提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严肃工作纪律。在“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和推荐的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严格执行党章及党内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凡违反党章及有关规定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5.确保工作进度。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酝酿推荐工作,注意时间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整体进程。对推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进行沟通,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切实保证按时完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附件:1.党支部酝酿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汇总表

2.党支部酝酿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汇总表

3.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汇总表

4.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汇总表

5.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汇总表

6.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汇总表

7.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8.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6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