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委组织部干部联系二级教学单位党组织方案

发布者:zzb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代党的建设路线,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提升组工干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能力,根据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开展党委组织部干部联系二级教学单位党组织(以下简称“学院党组织”)的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范围及联系对象

在党委组织部与学院党组织充分沟通后,除大部内含的机关党委、离退休职工党委工作人员外,其他党委组织部干部(以下称“组工干部”)需参与联系学院党组织工作。

职 务

姓名

联系对象

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崔新宇

基础医学院

机关党委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郜 佩

医学技术学院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齐明超

药学院

综合科科长

赵明锴

马克思主义学院

干部科科长

宋翠红

卫生健康管理学院

干部科副科长

胡春华

心理学院

组织科科长

李常艳

公共卫生学院

组织科副科长

朱超群

医学人文学院

干部监督与档案管理科科长

王红云

医学工程学院

二、联系周期

一年为一个联系周期,联系一年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联系的学院党组织。

三、工作内容

(一)基本工作

组工干部要主动联系学院党组织,在第一个月内了解所联系党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分工、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人才队伍、支部建设等。要在联系周期内指导和协助学院党组织解决难点工作,帮助发现亮点工作,以及完成“一院一品”“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培育工作。

(二)参与党务制度培训

组工干部要在联系工作开展后,为学院党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必须经过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核,属于理论讲授的要通过部内预试讲。

(三)列席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

组工干部要在和学院党组织充分沟通后,至少分别参加一次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会议,要对会议会前准备,会上严肃性、规范性、完整度,会后落实等进行充分了解,对发现的问题,经认真分析研判后向学院党组织书记反馈。

(四)参与支部活动

组工干部要列席学院党组织所辖党支部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以及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对发现的问题,经认真分析研判后向学院党组织书记反馈。

(五)参加党员干部培训

组工干部至少参加一次学院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协助做好课程设计和培训规划,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做好培训要求的各项任务。

(六)督导发展党员工作

组工干部在发展党员工作开始前,主动为学院党组织相关党务工作者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对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普查或抽查。主动列席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会议。

(七)督导业务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组工干部在学院党组织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前,协助解答干部选任有关政策,对选任程序进行督导。

(八)督导党管人才工作

组工干部要熟悉联系学院人才情况,了解学院党组织落实《新乡医学院校、院两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实施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主动和高层次人才交朋友,了解学院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部内汇报,做好“人才之家”与高层人才之间的联系人。

(九)撰写党建调研报告

在一个联系周期结束后的半个月内,组工干部要向部务会提交一份高质量的党建调研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联系学院党组织工作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一项创新工作,是落实政策理论知识的工作实践,是监督服务常态化的具体实践,是提能力转作风的生动实践,是掌握党建工作的全面实践,全体组工干部要高度重视,做到真下沉、真调研、真督导。

(二)常态汇报,及时报告。组工干部要在月初部务会上汇报联系工作开展情况,未开展联系的应说明原因及联系计划,确保联系工作落实实处。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长或分管副部长请示汇报,不能知而不报、报而不清。

(三)工作严谨,参与规范。要练好政策基本功,要熟练掌握分管领域的制度规范,对非分管领域的制度文件也要做到基本掌握。要严格组织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对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组织各类信息要严格保密。工作中严禁凭印象、凭经验解答问题、指导工作,对一时不能准确答复的,一定要在确认无误或有政策依据时再行解答,树立组工干部严谨形象。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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