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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编辑: 点击:[]

各党支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9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7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事业编制在岗正式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年度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应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二)加强对职工德、廉方面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管理岗人员,注重对年度工作执行力、工作实效等方面的考核。专业技术岗人员,注重对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贡献的考核。工勤技能岗人员,注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四)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工资晋档以及实施奖惩等重要依据。

六、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人员优秀指标分配,根据我院实际予以确定。

七、具体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7-18日,以学院党委为单位核定优秀指标。

2018年1月19-23日,各党支部按程序组织考核,并将结果报综合办公室进行公示。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确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严密组织实施。

(二)科学组织实施

要严格把握民主测评、等次确定、公示监督、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时限和备案制度

考核工作结束后,个人要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支部汇总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九、其他说明

(一)2017年新进毕业生,6月30日前来校参加工作的,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7月1日后来校参加工作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二)2017年调入人员,本年度在我院累计工作日满6个月的,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来我院以前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和6月30日前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学校公派脱产学习(培训)人员,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经学校允许,非单位派出,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按期回国后一并考核。

(五)援疆干部、挂职锻炼干部、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队员等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单独进行。

(六)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考核与在编人员一并进行,人数计入本支部优秀指标核算基数。

十、年度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考核工作,决定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年度考核工作。各支部要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学院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做好本支部考核工作。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胡仕坤 冯志伟

副组长:任玉明 高福莲  杨志军  葛治国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包 巍 陈 冉 崔 静 付升旗 李超堃 刘恒兴 马全祥 千智斌 任红斌 任同明 王宝英 王海涛 王建刚 武俊芳 徐春阳 闫云辉 杨 帆 张 博 张 霞 赵春澎 祝振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博(兼)

监督电话:3029116



基础医学院2017年年终考核优秀指标分配名额


科室

名额数量(名)

党务行政办公室

1

团总支、年级办公室

2

化学教研室

4

病理解剖学教研室

3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

4

组织学与胚胎学教研室

3

人体解剖学教研室

4

寄生虫学教研室

3

免疫学教研室

2

生理学与神经生物学教研室

5

病理生理学教研室

2

微生物学教研室

2

人体解剖学实验室

1

机能学实验室

3

形态学实验室

5

分析测试实验室

3

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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