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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方面落实习近平提出的“政治安全观”

2018-06-04  点击:[]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政治安全决定和影响着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等其他各个领域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兴衰存亡。政治安全风险错综复杂,内外交织,必须正确把握大势并且积极应对、从容化解。有效维护政治安全,必须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治安全,特别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2017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政治无小事,政治安全是第一安全。自古以来,我国就重视政治安全问题,强调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对于政治安全,通常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对外的意义上来讲,指的是一个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就对内的意义上说,指的是政权和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免受干涉和破坏,政治生活保持稳定。对我国而言,政治安全最为核心的内容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政治秩序的稳定。维护政治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衰存亡;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利益的维护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到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维护政治安全,应对风险挑战,保持政局稳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程。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可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不论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环境安全还是信息安全等等,从根本上都与政治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如有学者所言,“所有的安全事务都属于政治范畴”。政治安全对其他国家安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其他一切安全的维护,其效果最终都要体现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上来。也只有政治是安全的,才能有效地谋求和维护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其他领域的安全。

政治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政治安全涉及国家主权、政权、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稳固,这都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需求,是实现一切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一个国家对外不能独立,内部政治动荡,就不可能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实现现代化。而要实现现代化,必须要有良好的政治秩序,说到底,就是使一个政治共同体保有基本的安全状态。在过去,中华民族内受困于军阀割据,外受制于列强欺凌,现代化之路始终步履维艰、屡遭挫扼。这一状况,直到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才日渐改变。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致力于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的中国共产党,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政治秩序,使其步入正轨。没有民族独立与国家政权的统一,没有国内稳定的政治秩序,中国便不可能取得像今天这样令世界瞩目的成就。

政治安全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保障。一直以来,唯物史观都把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来把握,强调社会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是互为条件的,政治发展为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提供制度保证,经济发展、文化发展为政治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智力支持。世界历史一再证明,好的政治发展一定是有利于实现国家政治安全的发展,一定有利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个社会文明进步提供安全条件。如果政治不稳定,会导致许多严重的后果,例如政府的频繁更迭,会造成政府的政策供给不连贯,经济发展缺少稳定的政策支持,国家的发展也会受到制约。因此,实现国家政治安全承载着保障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职责,是维护和保障国家独立、民族振兴、社会和谐的基础。

我国政治安全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特点。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总量大幅跃升,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创造了有利物质条件。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国所面临的政治安全风险仍十分复杂,维护政治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

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带来的政治安全风险。一方面,世界急剧变化增大了我国安全的不确定性。当今世界,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国际形势保持总体和平、缓和、稳定的基本态势,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其不仅破坏了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而且使一些国家的合法政权被颠覆。另一方面,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一直是西方国家西化分化的重点。我国正处在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阶段,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一些西方国家无论是从战略格局上,还是从意识形态上,都不愿看到一个社会主义大国顺利发展壮大,所以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力度,对我国进行战略遏制和围堵,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觉。

国家治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带来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2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这一阶段最紧要的任务就是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可以说,发展是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因此,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应当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要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面临“四大考验”与“四大危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我国的国力大增,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另一方面,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一些群众的就业、生产、生活还存在种种困难。此外,进入新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社会信息化浪潮出现。这一切,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可见,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加严峻,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

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这“三股势力”活动带来巨大危害。国内“三股势力”与境外各种势力相互勾连,他们千方百计地制造实施捣乱破坏活动,妄图破坏我国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一些西方国家甚至向“三股势力”提供信息、财政和政治支持。“三股势力”的活动,将政治安全风险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结合起来,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我们必须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有效维护政治安全的思路举措

存在影响政治安全的问题和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视问题与不去解决问题。人类政治文明的进化从来都是一个“零星的社会工程”,需要一件事一件事去做,点点滴滴积累,不断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在改革创新中维护政治安全。

(一)坚持合作共赢走和平发展道路

当今世界,各国利益空前交织,逐渐成为一个命运相连的地球村,今天的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朝和平与发展的目标迈进。中国同世界的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一个和平安宁的外部环境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条件。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一方面我们要努力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处理好和外部世界的关系,既争取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也努力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国际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完善外交总体布局,全方位推进大国、周边、发展中国家、多边外交和各个领域外交工作,积极构建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国家关系,维护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世界经济的复杂形势和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都应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我们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友好相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积极开展同各国的交流合作,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此外,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并不意味着中国会放弃正当权益和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世界历史表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要以实力作后盾。在今天,对于我们来说,关键是把自己的事情办好,我们越强大,国家的核心利益就越有保障,也就越能够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维护政治安全的根本政治保证。在我国,人民利益的多样性,以及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体现和反映最广大人民意愿的政治核心来团结和带领人民,把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近年来,在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一些人提出了共产党的领导对于发展民主的合法性疑问,这是忽视中国国情和人民民主根本价值的错误观点。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

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党的建设总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奠定政治安全的基础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政治生活中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得民心者得天下”,人心向背始终是决定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历史命运的根本因素。人民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依靠人民的支持,实现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和平建设时期,同样要依靠人民的支持,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执政的实质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只有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大大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的主人翁意识;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与党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这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稳固社会主义制度,实现政治安全,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决定意义,是最为重要的“民心工程”。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旗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人类数千年政治文明史充分说明,一个国家选择何种政治道路,一定要与该国的国情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是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进步要求的选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正确处理民族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政治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政治安全的基本手段。历史经验表明,法治兴则国家治,法治废则国家乱。在我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具有确定性,使人们清晰地知晓自己行为的后果,实现社会的规范和有序;法治具有可预见性,每个人都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去从事相关活动,而不必担心出现难以预见的后果;法治具有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的变动而变动,也不会因领导人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法治具有权威性,集中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愿望,要求人人平等,受到公正的对待。法治的这些特点是其他方式不可替代的,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正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党确立和实施了依法治国方略,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题中之义,也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重要成就,更是政治安全的强大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制度化解决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之中。要提高法治能力,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违法行使权力,不徇私枉法。

[参考文献]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

[4][英]巴瑞·布赞、奥利·维夫、迪·怀尔德.新安全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

[5]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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