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获批2019年省级、市级及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9-02-27  点击:[]

各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认可办法》(豫卫教﹝2002﹞06号)的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核定,2019年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通过16项;同时,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8﹞20号),2019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3项。现将201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6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8项)及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项)下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强我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遵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认真执行,并采取措施确保申办单位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及总结材料。

二、各项目申办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在项目名称前冠以“河南省”、“河南”、“全国”、“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不得借用公布项目的名称举办其他内容的活动;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不得随意缩短学时,学分证书发放要规范;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旅游观光等违反有关规定的活动。在招收学员时,应按照“专业对口、按需施教”的原则,只限于招收本学科或与本学科密切相关学科的学员,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招收学员。

三、项目举办前发放的项目举办通知内文中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主办单位,是否收取费用,报到、开始及结束日期,举办地点、联系人及其电话;其中的项目名称、编号、主办单位应与全继委、省继委和市医学会批准的一致;项目举办通知须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四、2019年2月1日起启用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hncme.henanyixue.com)。为确保河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管理的平稳过渡,2019年2~3月期间采用电子学分与纸质学分证书并行的方式 ,如两者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学分证书为准。2019年4月1日起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只发放电子学分证书,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需填写行政用户账号申请表提交上级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申请,各项目申办单位在行政账号获批后创建各部门或科室的立项账号,完善各单位用户管理,确保申办单位按时向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五、各申办单位在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项目)举办前十天将项目举办通知(盖章通知扫描件)、详细的日程、专家简介和拟招收的学员数上报至平台进行报备,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送至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活动申请获批后,通过系统下载签到二维码用于学员预报名和现场报到,学员须在活动日期结束前扫描离开二维码签退。办班结束后十天内,须及时将会场相关照片和视频(显示会议条幅和学员全景)电子版和实际参加的学员名册、项目执行情况、项目使用教材、考试试题等电子版上报至平台,同时将《材料汇编》(2份)交至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待审核通过后,学员通过平台进行查询并打印学分证书。

六、各申办单位在项目(市级项目)举办前十天将项目举办通知(盖章通知扫描件)、详细的日程、专家简介和拟招收的学员数上报至新乡市医学会邮箱(15637358839@126.com)和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邮箱(274670124@qq.com)进行报备,同时将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送至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办班结束后十天内,须及时将会场相关照片和视频(显示会议条幅和学员全景)电子版和《材料汇编》(2份)(内容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日程、专家简介、会场相关照片和实际参加的学员名册、项目执行情况、项目使用教材、考试试题交至新乡市医学会和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备案。

七、未举办和未按要求上报执行情况的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取消下一年该申办单位同专业申办资格。

八、各项目申办单位应主动接受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监管,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2019年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节取消其1~3年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九、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医学伦理、人际沟通、团队合作等职业素养教育,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健康教育、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院前医疗急救、医学科技创新等公共业务知识技能教育。专业科目包括卫技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水平为核心。针对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注册(用人单位先注册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才能注册),然后进行相关公需科目的学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相关科目的学时数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3(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度取得不少于25学分),公需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

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专题系列课程,“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

十、正在接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视为完成全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

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联系电话:0373-3831053。

附件1:2019年省级、市级及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xlsx

附件2: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签到表.xlsx

附件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doc

附件4:行政用户账号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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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教务科 0373-3029165 学籍与学位管理科 0373-3029048 学生科 0373-3029244 培训科 0373-3831053  监督电话:0373-302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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