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有关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级“369人才工程”提交材料的通知

2017-12-21  点击:[]

2018级专升本学员(护理、药学专业除外):

根据河南省《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精神(简称“369人才工程”),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18年元月9日—11日到新乡医学院(南校区第二教学楼2103教室)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者经所在单位推荐,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如实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审核盖章后上交学校。

学生个人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369人才工程”学员申请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

2、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和当年工资(册)证明各一份(加盖公章);

3、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⑴369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医学类(护理学、药学除外)专业的在职人员。⑵“369人才工程”学员材料审核通过后列为免费生。

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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