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落实《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2018-05-21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精神,简称“369人才工程”,河南省将通过6年时间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专科升本科学历教育5000人;经河南省卫计委研究,委托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培养。培养费用除省专项经费划拨给学校外,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的学费,这是指令性任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2016年开始招收“369计划”的学生,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学校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这项任务,不得以任何名义巧立名目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为此,继续教育学院召开工作站教学会议,专门传达学校会议精神,要求各站点严格执行学校会议决定,认真落实“369计划”学生的退费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凡已收取学费的,让学生逐个登记造册,逐个落实返费事宜;未交学费者,停止收取学费,并让学生个人签订有关字据备案。

目前,经学生个人证实,仍有部分工作站,无视省卫计委文件精神,拒不执行学校决议,贪图蝇头小利,对学生已交学费拒不退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对“369计划”学生的退费问题进行专项清查治理,根据学生举报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典型的工作站公开通报并终止招生。各工作站要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规范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问题;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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