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7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64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协议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除外,具体认定条件见附件1)。主要包括:

1. 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

2. 免试直接认定人员:2015年(含)前入学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申请任教学科严格按照学位证书的专业填写)。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6—23日。符合认定范围人员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www.jszg.edu.cn)申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4)。

(二)体检

体检时间为11月17—22日,新乡市指定体检机构为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3029685;新乡市以外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可在医院所属地指定机构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个人提交材料

11月19日前,符合认定范围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向所在学院或单位提交认定申请并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在效期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博士须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人事关系隶属证明(按规定格式填写,见附件5);

6.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证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需提供至少一个学期的教学情况审核表,见附件6。教学任务书,需从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选课系统打印并由授课所在院系领导加盖公章,送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7.体检合格结论(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8.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9.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人员);

10.高等学校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高等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

1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后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12.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单位及姓名)。

材料准备要求:

1.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除第12项),一人一档按先后顺序装袋:原件独立装袋,待省教育厅现场复审确认后退回;复印件独立装袋,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7)。装袋各项材料按上文材料顺序排放。

2.其中,面试合格人员提交第1-7项和第11、12项材料;免试人员提交第1-12项材料。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申请人个人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

(四)学院初审及推荐

11月23日前,各单位统一核验个人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是否完整、一致,并在《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5)上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各单位选派专人按照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报送申请面试个人材料档案袋。并填写本单位《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8,其中任教学科须按附件9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求填写),交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yjfzx@163.com。

(五)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校本部、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材料受理时间为11月23日,其他单位为11月24日。

材料受理地点:办公楼2楼会议室。

联系人:刘蕊 朱超群 联系电话:3831529。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资格审查与公示

11月23—29日,由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认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

(七)现场确认

11月30日— 12月4日,由学校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至省教育厅进行复审和现场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二)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网报、体检时间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三)各单位和申请人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

4.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5.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6.教学情况审核表

7.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8.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9.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对照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