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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新乡医学院审计事务部职责

新乡医学院审计事务部职责


    新乡医学院审计事务部机构独立,组织机构健全,现设有综合审计科、财务审计科、工程审计科三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3名,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审计事务部是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实现目标。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内部审计监督的制度建设;

 (二)负责财务收支及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审计;

 (三)开展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审计;

 (四)负责科研经费和大额支出等事项审计;

 (五)开展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审计;

 (六)负责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

 (七)负责仪器、设备购置及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审计;

 (八)开展对外投资项目审计;

 (九)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审计;

(十)组织对二级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

(十一)组织对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审计科职责(办公电话:3831773,地址:办公楼402室) 

 1、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2、负责学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3、负责学校内部审计人员继续教育;

 4、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情况审计;

 5、负责学校科研经费审计;

 6、负责起草处内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7、负责处内印章及档案综合管理;

 8、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和学校领导安排工作的部署和汇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科职责(办公电话:3029177,地址:办公楼405室)

 1、负责学校处级以下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负责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

 3、负责学校对外投资项目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

 4、负责学校银行存款、大额资金支出月度审签审计;

 5、负责学校货物类和服务类的采购预算、验收和结算审计和招标过程及其合同洽谈进行审计监督;

 6、负责监督学校物资、设备等资产的报废、处置、管理和使用情况;

 7、负责学校财务类项目委托社会审计,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予以监督和管理;

 8、负责财务审计档案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科职责(办公电话:3831771,地址:办公楼403室)

 1、负责学校基建、修缮(包括维修、装饰装修和校园绿化等)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造价审计、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2、负责学校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工程及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3、负责学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对工程相关的经济事务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学校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招标过程及其合同洽谈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学校工程类项目委托社会审计,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予以监督和管理;

 6、负责工程审计档案管理;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