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公共时间应急预案
作者:   更新日期:2012-08-12    访问次数:

 

为了切实保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物安全,及时预防和处置实验活动过程的突发时间,特制订《新乡医学院心理学系实验室公共时间应急预案》。

一、事故防范制度

1. 成立系、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实验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每次在实验室开放使用前要检查电路、电器、水路、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每天下班应关闭所有的水、电开关,确保实验室安全。

3. 系分管领导督促各实验员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经常性地随检工作。对各实验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4. 实验室中各类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任何人不准违反规定私自借用任何物品。实验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的安全情况,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毒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平时要经常检查有毒物品保管柜的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应负责人。

5. 系和实验室通过教师学习、教研活动等途径,教育本部门的教师必须在课堂教学中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在进实验室上课前,必须上好实验预备课。向学生认真讲解如何正确使用实验器材时,教会学生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如何相互救援、如何安全撤离实验室。

二、化学危险品引发的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1. 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时,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保持创伤面的洁净。对眼部烫、烧伤,应用纯净水洗涤眼睛(不得用水直接冲洗)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校医院值班电话3029164。初步处理后应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治疗,保护好现场。

2. 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等待医务人员治疗。同时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3. 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后,应马上切断现场的电源、关闭阀门,根据实验室疏散方法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和保卫处消防科3029214。若系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三、电器、电路突发的火险应急处理办法

1. 正常教学工作时间内突发电器、电路火险,现场工作人员(含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和保卫处消防科3029214,安排专人负责按消防安全通道路线紧急有序地疏散现场师生员工,并用适当的灭火装置灭火,同时保护好火险现场,以便查清火险事故原因。

2. 下班或节假日内突发的电器、电路火险,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和保卫处消防科3029214,保护好火险现场,并正确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3. 火险发生后对受火灾威胁的各种仪器设备物资,应根据现场情况疏散、抢救和保护好贵重精密仪器,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并于事后做好登记并报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的物资,应派专人看护以免遗失,防止发生更大的危险。

四、放射性辐射污染和放射源泄漏等恶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 在第一时间内隔离、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严防污染源的遗失和扩散;

2. 立即通知公安局和上级卫生监督主管部门进行专门处理;

3. 拨打急救电话120和校医院值班电话3029164。将受污染侵害的人员送医疗救护部门急救治疗;

4. 配合公安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环保主管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追究事故发生原因。

五、实验材料等被盗、失窃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

1. 一般实验材料被盗后,应立即向校保卫处报告,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2. 发生放射源被盗、失窃等恶性事件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上级卫生监督、环保主管部门、校主管部门、校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突发性不可抗拒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

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教职员工和学生,确保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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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