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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9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等6项规章制度的通知》(校学〔2014〕16号)之《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审程序

1.按照《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第六章、第七章要求, 2018、2019、2020级研究生所在基层单位填写《2019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汇总表》,在本单位(年级)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6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下面指定邮箱)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西校区综合楼410房间)。(注:外地培养单位勿将快递材料直接寄于研究生处办公室,请派专人收取并到研究生处登记)所有培养单位均需派专人登记,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2.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及办法:

(1)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者在攻读研究生期间有论文发表。

(3)积极参加学校和基层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

(4)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参照《新乡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基层单位以各年级参评研究生人数的20%进行分年级推荐;不足1人的限1个名额。

3.第七章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及办法:

(1)参评干部包括:研究生会、班委、党支部、团总支、实习组长的学生干部。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方向坚定,思想进步。

(3)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修养良好,无违纪现象。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5)工作积极,勇于创新,组织能力较强,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6)能够较好地配合其他学生干部的工作,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成绩显著。

7)二、三年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任职一年以上。

②所负责的工作曾获校级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

③本人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

8)一、二、三年级:基层单位推荐,每个年级限1个名额。

.审核公示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伟腾 刘颖  联系电话:3831195 3831184

电子信箱:304365525@qq.com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