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计划安排和督促落实,分析研判大学生意识形态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制定完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学院依法依规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在校生各类评先评优工作,抓好校风、学风、考风建设。
四、负责学生违纪处理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各类资助政策,开展学生奖、助、贷、补等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做好在校学生的心理建康教育相关工作。
七、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辅导员队伍选聘方案,负责日常培训、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部负责国防教育、军训、征兵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的法令、文件及通知的贯彻落实。
二、根据《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三、根据《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大学生征兵宣传、政策咨询和报名以及退役复学大学生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做好预备役工作,做好校内预备役人员的登记,民兵日常管理、训练工作。
五、组织“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六、做好大学生军训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和人民防空等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