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切实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开学阶段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工作的提示》要求,结合开学季情绪转变等特点,将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本科生
二、普查时间
2025年9月9日-9月21日
三、操作步骤
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各书院、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普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保障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心理普查不会影响学生的学籍、入党、奖惩、升学和就业等情况,请组织学生凭自己的第一感觉答题,按照问卷指示语认真答题,避免出现无效问卷。
(二)密切配合,全面评估。测评完成后,心理中心将结果统一发给各书院、学院,请安排后续回访与进一步筛查。
(三)严格保密,确保数据安全。各书院、学院须对测评数据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内容;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由心理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机构均不得接触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
联系人:马忆萌、郝梦阳,3831811
附件.心理测评操作指南
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