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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 诚信教育课堂(一):我校举办“诚以立德,信以立身”诚信教育课堂系列活动
日期: 2024-01-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知恩图报、自立自强、勇于担当的好品质。近期,我校峻极书院开展资助育人诚信教育课堂之“诚以立德,信以立身”系列活动。

考试周如约而至,同学们准备好了吗?孟子曰“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诚信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考试过程中要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杜绝一切考试作弊形式!

重要提示一:

《新乡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凡考试中出现以下情形,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考试违纪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包括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试作弊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包括利用书本、小抄或者电子设备抄袭作弊,协助他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以及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三)因考试作弊受过两次及以上处分的,请他人代考或者替他人考试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四)组织团伙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重要提示二:

《新乡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凡受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定奖助学金及各种荣誉。

《新乡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重要提示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要提示四:

本次期末考试教务部将联合本科生学院加大考试作弊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将严肃处理。

我校的考场均为标准化无死角监控教室,考试期间学校会安排巡考老师通过视频监控进行全时候监考或考后回放监考。

分数虽重要,诚信价更高!希望同学们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中竞争,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以实力证明自身能力。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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