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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4 编辑: 点击:[]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增加标书数量,提高标书的质量与水平,推动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良好发展,特制订申报方案如下:

        一、申报人员

        1.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

        2. 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

        3. 学校培育基金资助者;

        4. 鼓励其他教职工也积极参加申报;

        5. 鼓励以各种方式与国内外学者合作申报,或邀请合作者、朋友积极申报。

        二、组织安排

        成立学院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领导小组,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冯志伟

        副组长:高福莲杨志军杨保胜

        成 员:科研办公室、各科室主任和科研副主任、各学科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

        秘书:姚朝阳 倪天军

        三、组织实施与分工

        1.组长及副组长负责我院国科金申报领导工作,科室主任组织并协调成立由3名以上学术骨干组成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学科组,学科组负责人可由主任兼任或委派高资历高水平学术带人,主任协同学科组负责人重点督促本科室的申报工作。

        2.各科室需对标书内容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组织论证会进行论证和修改,同时将标书评出名次,为标书外审提供依据。各科室应提前一周将论证时间和地点报科研办公室备案;各科室申报率将作为科室年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申报要求与考核

        1.全院符合要求的教职工都须按照标书要求认真撰写出合格标书;2015年申请未获资助的项目,由科室主任或学科负责人具体分工重点监管,须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并及时完善。

        2.申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申报进展按时完成,不得拖延,并积极联系本学科二审专家及校内外相关专家认真修改。标书修改费原则上从个人科研经费支出(参照学校要求执行),若本人无科研经费由学院资助(提供评审意见或修改版标书)。

        3.申报情况与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省厅级等科研项目申报挂钩,没有按要求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人员取消本年度考核优秀,并不得申报省厅级等科研项目。

        4.鉴于目前ISIS系统还未开通申报,请各项目申请人可先参照往年申请书进行填报,首次参加申报人员可以先填写正文(见附件2)。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学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程表(见附件1),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

 

基础医学院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2016年度基础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程表

      附件2:正文模板--面上项目.rar


        附件1:2016年度基础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程表

        第一阶段 组织动员

        2015年10月31日前,组织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动员会,认真分析2015年度项目申报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报送科技处备案。

        第二阶段 校内修改

        2015年11月6日前,申报人将写好的标书递交各科室或学科组;

        2015年11月7日—11月15,标书申报人在各科室或学科组内进行汇报,组织专题讨论会对标书论证、修改、排出名次,报科研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收集修改后标书,集中进行形式审查;

        2015年11月21日—11月26,学院邀请专家对优秀标书进行评审、论证、修改;

        2015年11月27日—11月30,上报申请书、电子文档、形式审查表等材料到科技处;

        第三阶段 校外修改

        2015年11月22日到2016年1月24日,我院将被科技处选取优秀标书送校外专家进行修改(申报者可以推荐同行专家);修改后的标书返回申报者本人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同时我院将邀请国内同行知名专家,分学科集中进行标书的面对面指导,完成三级论证。

        第四阶段反馈补充

        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26日【假期】,项目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标书或补充实验内容。

        第五阶段最后反馈并提交

        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13日,科技处进行审核,进行最终反馈,上报最终版纸质标书和电子文档(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第六阶段最终上报

        2016年3月14日—3月20日科技处负责申请书审核上传,按照学校要求和国家基金委要求上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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