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9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推免推荐工作。各学院需成立相应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推荐及审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即日起按照教育部和《河南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执行2026届本科生推免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计算综合成绩

2.学院推免工作应认真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各学院不得降低推免选拔标准。对存在异议的材料,应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认定结果汇总表须随推免生名单一起呈学校备案,对加分项目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学校和各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本校教职工子女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凡单位及个人对推免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须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校纪检监察部门或教务部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

6.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9月10日-12日,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审核各学院公示时应公布全部申请学生材料,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

2.9月13日-19日,对拟推免的名单在教务部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推免名单。

3.9月20日,推荐学生名单传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4.9月22日-24日,推免生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注册、确认等后续手续,并按所报考学校录取要求参加录取相关活动。

5.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安排,接收单位将于1020日前完成接收录取工作。因此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于1020日前,及时主动联系招生单位,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四、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2025年9月10日

学院报送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公示的学生名单(附件4),公示名单电子版即可。

(二)2025年9月12日

1.学院推免工作总结(含学院成绩排名居前学生未入选的情况说明本次推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报送格式:PDF格式);

2.河南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报送格式:PDF格式);

3.公示后的河南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4Excel表格);

上述材料按时间节点提交,纸质版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部学籍学位管理科103室,电子版发送至jwcxjk@xxmu.edu.cn邮箱

、其它事宜

1.由于推免工作时限性强,请相关单位依章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2.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3.推免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做好环节的解释工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意见反馈:教务部学籍学位管理科0373-3831615

 附件1:河南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docx

 附件2: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名单.doc

 附件3:河南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4: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5:2026届本科生推免各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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