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13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号)精神,现开展“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度首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高〔2023〕72号)、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办高〔2024〕144号)。立项课程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课程负责人须作出书面报告。

二、结项条件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

1.课程建设参照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一本;

3.积极组织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

三、鉴定结项方式

1.本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项目主持高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教育厅复核。

2.课程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需PPT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课程目标和课程建设任务是否完成;课程特色与创新表现在哪些方面;课程评价与考核改革成效如何;课程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课程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课程建设与应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课程目标和建设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课程需提供以下材料:

1.鉴定结项书(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八份,简易装订);

2.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3.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一份);

4.电子版汇报PPT(汇报时长在8分钟以内);

5.如有重要事项需变更的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该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我校立项课程(附件4)准备结项材料,于7月16日17: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11室,同时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jck@hamu.edu.cn,并将压缩包用“课程名+课程负责人姓名”进行命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电子邮箱:jwcjck@hamu.edu.cn

联系电话:3831639

附件1-4.rar

教务部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