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及《新乡医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21〕22号)相关规定,通过协议定价方式,拟将我校拥有的发明专利予以转让,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发 明 人:李永真;王永霞;宋颖;董鑫;郭志刚;千新来;樊宏哲;王建强
专利名称:一种临床检查切片装置台
申请/专利号:ZL201810676612.0
2、专利权人:新乡医学院
发 明 人:李永真;崔静;张洁;朱会芳;郭志刚;樊宏哲
专利名称:一种有利于提高切割精度的病理诊断用标本切割装置
申请/专利号:ZL201911156839.3
协议价格:各1万元,共2万元人民币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转化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科技发展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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