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我校正式出台了《新乡医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校党发〔2021〕24号)(以下简称《办法》)。新制订的《办法》包括督查督办的组织机构、工作范围、事项办理、结果运用、工作要求和附则共六章十六条,明确了督查督办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范围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
为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目标管理与督查办公室在广泛调研、借鉴参考、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新乡医学院行政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办法》(校发〔2017〕48号)进行了修订。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中心指导思想;二是依据国务院、河南省最新出台的有关的督查督办政务工作条例,同时借鉴参考了其他高校督查督办文件内容而制定,做到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三是确立督查督办的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校统一领导、督查督办单位综合协调、办理单位具体落实、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大督查”工作体系。四是统筹督查督办的内容,包含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要求办理的,以及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专项工作及安排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五是修订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流程,增加“催办”这一环节,对重要决策和部署事项要定期调研,分阶段督促,使得督查督办办理流程更加科学合理;六是增加办理时限要求,对各项工作按照紧急程度明确不同办理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在按时完成基础上精准分类实施;七是强化结果运用,结合新时代学校发展需要,强化督查督办的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不断完善督查督办奖惩激励机制和追究问责等配套联动机制。
督查督办是落实学校重大工作部署的重要环节,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部门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下一步,目标管理与督查办公室将基于依据最新修订的《办法》,继续在“严”字上下功夫,加强对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和决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和跟踪跟办,切实提升督查督办实效,使督查督办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确保“督”在节点上,“查”到关键处,“办”出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