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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医学院副院长(科研)岗位职责(试行)

发布时间:2025-06-10 浏览次数:

副院长(科研)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的领导下,完成所负责的工作,落实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有关精神和决议,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执行力。

一、分管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科研工作的决定、指示精神,执行学校科研工作发展战略、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三、负责制定学院科研工作发展建设规划、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计划,统筹科研和学科各级各类实验平台(实验室)建设、运行与管理,推动学院科研资源优化配置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等工作。

四、协助学校对本院科研项目进行组织策划、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和成果申报等全链条管理工作,协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和科研基地与科研处、协作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科研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及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产学研合作工作,协助院长制定本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件。

六、负责本院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的考核与认定,协助学校进行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硕导评聘、人才和专家选拔和推荐、青年科学家培养和科研团队组建等工作,以及科研助理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学院学术交流、科普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协助学校负责科研保密、学术治理和科研诚信、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研档案等相关工作。

八、协助学科带头人规划学科发展,制定学科科学研究、发展和学科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学位点的申报、调整、建设及管理工作。

九、协助院长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论证与落实工作,包括导师的遴选、转聘、培训、考核及队伍建设工作,以及教学检查、教学研究、教学评估、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计划的实施与落实。

十、负责组织和落实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包括入学复试、开题、中期考核、毕业考核、预答辩及学位答辩等工作。

十一、对接科技发展部、研究生学院等职能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党委书记及院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邮箱:slyxy@xxmu.edu.cn

电话:0373-302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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