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决定。
二、负责召集并主持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负责地开展党支部的工作。
三、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院党委的要求,认真过好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教育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五、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排忧解难工作。
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组织发展工作作为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按照发展党员细则的具体办法和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关心、支持、指导工会的工作。鼓励工会组织在教书育人,民主监督方面多做工作,发挥作用。还要关心和支持统战工作、搞好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
八、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选表彰以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九、负责完成学院党委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