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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新版学位证书设计创意征集公告

日期:2015-11-04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附件1)精神,我校从201611日起自主设计、制作和颁发学位证书。为了充分展现新时期新乡医学院特色和精神风貌,营造知校、爱校、荣校的氛围,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新版学位证书设计方案,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一、时间安排
    1.
征集期:即日起—20151220日。

2.初审期:20151220日—20151230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作品初审,初审合格的作品将组织全校师生投票。

    3.投票期:201615日—2016115日。作品将公示并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投票初选。
    4.
评审期:2016116日后择期评选。评选委员会拟由校领导、校长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办公室、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处、成教学院、国家教育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对作品进行优选和评奖。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审定。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6000 RMB + 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 4000 RMB + 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 2000 RMB + 荣誉证书

    三、设计主题

    1.学术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中文正本及英文副本;

    2.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中文正本及英文副本;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文正本及英文副本;

    4.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文正本及英文副本;

    5.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文正本及英文副本;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双学位)学士学位证书中文正本及英文副本。

    注:投稿作品需同时包含以上6种证书类型(共计12副作品),缺少任一类型都视为无效投稿。

    四、评审标准

    品牌性:围绕主题,体现新乡医学院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彰显 

            新乡医学院优良传统和精神。

    美观性:创意巧妙,色彩和谐,构图合理,内容精美。

    可行性:方案具有实施可行性。
    
五、设计说明

1.作品设计方案包括学位证书外包装及其内芯,设计要求庄重、简洁、美观、大方,创意巧妙,色彩和谐,构图合理,内容精美,符合国内外通行做法,同时设计创意应包含我校标示元素,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彰显我校优良传统和精神。

1)学位证书外包装的设计需包括封面、封底、内页;也可设

计成折叠式、圆通式等新颖形式,体现新乡医学院元素,便于保存和

携带;

2)学位证书内芯目前规格为A4横版尺寸(见附件2),新证书不限于此尺寸,但需考虑到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3)硕士和学士二级学位证书设计应有明显的区分。

    2.学位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骑缝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其中“学科/专业”分别指学术学位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的类别、领域;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
   
4)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校(院、所)长签名;
   
5)证书编号。统一采取十六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方法。十六位数字编号的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年授予的学位,填2016);后六位数为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编排的号码;
   
6)发证日期(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
   
7)防伪设计。
    3.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学位证书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

四、投稿须知

1.此次学位证书设计方案征集以院(系、部)为单位,请各单位与1220日前将设计方案,经各单位审核确认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学

位办公室。

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可将设计方案直接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指定邮箱。

 2.可个人、多人合作投稿;若多人合作投稿,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时,学校可直接委托校内外艺术设计单位设计并参与评选。
    3.
作品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样稿。其中,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学位证书设计方案”;附件中包括:方案设计人(单位)的详细联系方式、JPG格式的电子图片、200-3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思路和尺寸说明。电子版发送邮箱:124820510@qq.com
    4.
参赛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以上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并存为CMYK打印格式。最终获奖作品需在适当时间向主办方提交作品源文件。如获奖后无法提供源文件者,视为放弃奖项。
    5.
投稿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投稿作品在征集期间如被举报侵权并查证属实,则取消评选资格,并将原因及结果予以公布。若投稿作品在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参赛者须承担全责。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审定。

    6.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作品及委托设计作品同时提交至新乡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必要时,可根据会议意见对作品进行部分修改与完善,最后提出12项作品提请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版权归属
   
凡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新乡医学院所有,新乡医学院有权对其进行必要修改,设计人(单位)及其他单位都不得再次转让或使用。如果设计人(单位)不同意本条规定,应当予以说明。

    六、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工作的信息发布以我校门户网站为准;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新乡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天云、刘荣勋

电话:0373-3831899、0373-3029940

                                                                                    

                          

                                                                         新乡医学院学位评定办公室

                                                                              2015114

 

附件一:学位〔2015〕18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现行学位证书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