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新乡医学院2020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补充规定

日期:2020-09-15  浏览量:

1.国际会议是指由境外(包括港澳台)国际权威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会议或是由国际著名大学主办或承办召开的学术会议;全国会议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以及所属的二级分会所召开的会议。除此之外,均为一般会议。

2.参加学术会议认定细则规定,以下三点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

  (1)须有会议论文署名文章,新乡医学院须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须为论文第一作者,或备案导师第一,研究生本人第二;

 (2)须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通知、邀请对象是本人或者是备案导师);

 (3)须有到场参加会议的相关证明(参会时的火车票或订票记录、在会议现场的参会照片等均可)。    

大会报告、专题发言认定细则规定:

除了提供上述三点材料外,还须提供报告、发言时的影像资料(照片、视频原件)作为证明。

3.现将研三中期考核成绩(f2b)结果档次量化分数如下:优秀-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0分。

   4.研二研究生在研一课程考试有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奖助学金评定。研三研究生参评考试科目不合格的在重修合格后,可参评奖助学金评定,但本科目成绩以70分计;其他考试科目不合格须重修合格。同时,考试作弊及学术不端者一律不得参评。

   5.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以按照国家级和省级荣誉计算并加分,但国家助学金除外。  

6.不符合国奖条件的研究生申报国奖者,取消奖助学金评定资格,一律不再调配到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定。符合国奖条件申报国奖未评上者,将给予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

7.新乡医学院校内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加分细则:要求分会成员在本单位任职半年以上,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本单位主管研究生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且在研究生处曾经备案的,予以学校社会活动奖励分值减2给予加分。

8.发表的SCI及其他核心期刊,有共同第一作者中有2名作者,加分第一名作者按系数0.6计,第二名作者按系数0.4计;有三名及以上者一律不予承认。共同作者以SCI论文申请破格申报国奖者其论文系数累计须在1及以上者方可。

9.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中的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是指市级及以上党政部委厅局名义进行的个人表彰奖励。非党政系列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含各种协会、学会、联合会、行业组织、竞赛组委会、基金会、报社、杂志社、企业组织等)单独授予的荣誉证书,不予认定。

10.评定过程中,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管理手册相关规定执行评定,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

                                                                 2020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