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河南医药大学下发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第一志愿报考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招生指标情况,制订本调剂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调剂组织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优化生源结构、服务学科发展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相关工作。
基础医学院成立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与监督。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和条件要求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1.基础医学(1001)学术学位
拟接收报考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口腔医学(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中医学(1005)、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中医(1057)、医学技术(1058)、针灸(1059)、中西医结合(1006)、药学(1007)、特种医学(1009)、护理学(1011)、法医学(1012)的考生调剂。
注:报考基础医学(1001)学科下人文医学、医学教育和医学伦理的考生除外。
2.生物学(0710)学术学位
拟接收报考生物学(0710)的考生调剂。
注:仅接收报考生物学(0710)学科下生物学(071000)、生理学(071003)、微生物学(071005)、神经生物学(071006)、遗传学(071007)、发育生物学(071008)、细胞生物学(071009)、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纳米生物医学(0710J1)、实验肿瘤学(0710J4)、再生医学(0710J5)、再生医学(0710J6)、转化医学(0710J6)、生物技术(0710Z1)、免疫生物学(0710Z1)、生物医药(0710Z2)、医学遗传学(0710Z3)、肿瘤生物学(0710Z4)的考生调剂。
3.生物与医药(0860)专业学位
拟接收报考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医学工程(0831)的考生调剂。
(二)接受调剂的条件要求
1.符合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仅接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毕业生。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接收调剂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
3.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不接受跨门类调剂,学科门类要求请参照调剂系统中本学科的具体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xxmu.edu.cn/yjsc/info/1013/4453.htm)。同一调剂批次中,优先接收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若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生源不足,再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背景、英语成绩、初试科目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
在确保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学术上具有普遍共识性的前提下,根据我校以上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专业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各自命题科目的相同或相似性。
5.符合我校及国家的其他相关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务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若申请调剂生源不能满足调剂指标,我院将组织第二批次调剂(具体以调剂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2. 考生填报志愿后,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0小时,我院将结合考生专业背景、综合素质、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类别、是否确认参加复试等情况,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的原则,按初试成绩排名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上报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相关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并按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或联系考生时明确回复不参加复试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此外,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原则上不办理考生申请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确认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请尽快加入学院研招QQ群(829349094),入群申请为“考生姓名+报考编号”。在复试前须准备资格审核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查看学校官网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www.xxmu.edu.cn/yjsc/info/1013/4606.htm),并按学院通知要求到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纸质版原件,留存复印件)。届时凡不能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4.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学院要求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5.调剂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具体复试内容和要求请各位考生参考我院官网(http://www.xxmu.edu.cn/jcyxy/info/1100/3959.htm)相关复试细则,各专业复试科目详见河南医药大学202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确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拟录取通知,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接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参照学院相关通知,提前安排好行程,按时参加调剂复试。
五、其他
1.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医药大学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2. 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细则由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3831636
六、监督和争议处理
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监督电话:0373-3831805
邮箱: jcyjsb@126.com
河南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