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文件
校发〔2022〕17号
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新乡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暂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新乡医学院 2022年3月16日
新乡医学院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暂行办法
(修订)
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针对校内学术成果层次高、发展潜力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打破时间跨度,实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制度。根据河南省和学校职称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直聘范围
我校在编(包括人事代理)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学校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二、指导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破除“五唯”倾向,推行代表作制度,强化质量导向。
2. 创新评价机制,修订完善现行职称评审程序,整合职称绿色通道和等额推荐评审办法,建立人才直推通道。符合省职称政策且业绩特别突出的直聘人员,所在基层党委综合考评合格后,经两位同领域知名专家推荐,不占初评推荐指标,可申请“直推评审”。
三、直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无教学事故和违法违纪现象。
(二)副高级职务
申请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以上。
2. 自然科学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二区以上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区2篇;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S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CSSCI收录论文4篇以上。
3. 初步形成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SCI、SSCI、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并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内到校横向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以上。
4. 省部级自然科学类成果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三名),或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三)正高级职务
申请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项以上;
2.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以上,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区论文3篇以上;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以上,并发表S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CSSCI收录论文4篇以上,其中需含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CSSCI权威核心期刊收录论文2篇以上。
3. 形成稳定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SCI、SSCI、CS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并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近三年内到校横向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0万元)以上。
4. 省部级自然科学类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或国家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三名)。
(四)业绩成果中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的人员,经三位同行专家推荐(至少一位校外专家),学院同意,并通过学校组织专家论证,达到相应岗位水平,可聘任相应职务。
四、聘期管理
(一)直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期为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聘期内新增业绩满足上述直聘业绩条件的,可重新申请聘任相应职务。
(二)新入职博士已享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不再参加当年度直聘。
(三)聘期内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再次申请校内直聘,业绩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
(四)所有参与直聘的业绩成果,须为在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取得的,并应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排名第1位)或通讯作者(排名最后1位)。作为通讯作者时,第一作者须为本人指导的学生;若本人作为科研团队的负责人,第一作者可以为本团队成员。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填写《新乡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申请表》,并附符合条件的业绩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三)学校聘任。人事处会同科技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复审,结合学校事业规划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以及申报符合条件人数,提出聘任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聘任。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新乡医学院青年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办法》(校发〔2015〕20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新乡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申请表
新乡医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