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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05]1号-6新乡医学院多媒体教学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4-05-20 编辑: 点击:[]

新乡医学院多媒体教学工作规定

 

        一、多媒体教学是指综合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知识传授的教学过程。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各教研室、实验室要加大多媒体教学工作力度,各门课程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要达到15%以上。

        二、学校鼓励、支持和提倡广大教师应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钻研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真正理解多媒体授课的意义,不断提高多媒体授课的水平,不允许利用扫描仪将教材等内容扫描当作多媒体课件进行授课,要正确处理多媒体技术与讲课的关系,坚决杜绝新的“照本宣科”现象。

        三、多媒体技术是常规教学方式的辅助手段,授课过程中一旦发生多媒体故障、停电或非人为因素导致多媒体教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任课教师应采用传统授课方式继续授课,不得停止授课,否则,视为教学差错。

        四、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要注重结合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动画等多种信息于一体,发挥其多种媒体教学辅助手段的作用,提高教学效果。

        五、教师要注重丰富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内容应充分体现教学大纲的规定,适当反映学科前沿及教材外的有关知识,杜绝对教材文字内容的机械照搬、照抄等现象。

        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院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要加强多媒体等设备的管理及维修,确保多媒体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帮助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不断提高教师的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使教师能够熟练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安排好多媒体教室的值班,根据教学日历和教师多媒体授课的需要(特殊情况按照教务处的通知),提前做好多媒体教学设备等准备工作,确保多媒体授课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自行研制多媒体课件,是我院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组织教研室、实验室撰写脚本,开展多媒体课件制作工作,不断增加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数量,并不断提高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的质量。

       九、多媒体教学设备原则上不得用于与从事教学无关活动。除教学日历安排的教学内容外,凡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者,由使用者提前报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范以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一、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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