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28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和“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锚定“两个确保”、助力实施“十大战略”“十大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挺膺担当、贡献力量。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28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和“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条件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的青年模范人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建设贡献力量。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

5.曾获“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6.全省拟评选35人左右,各推荐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团委择优向团省委推荐候选人1名。

(二)“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

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过特殊贡献。

2.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3.全省拟评选集体15个左右,各推荐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个“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对于获得过“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 不再提名推荐。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规范。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申报人选和集体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3.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2日下午5:00前,将申报表、考察表、汇总表、公示证明材料及《报送材料清单》所列其他材料盖章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电话:0373-3029006

电子邮箱:tuanwei@xxmu.edu.cn

 

 

 

共青团新乡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8

 附件1-6+第28届省五四青年奖章申报表及事迹材料格式.docx

 附件7+第28届省五四青年奖章报送材料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