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届“新乡青年五四奖章”和“新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

基层组织

在全团深入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之际,为进一步用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新乡青年听党话、跟党走,激发新乡青年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在各领域争当排头兵和主力军。团新乡市委、新乡市青联决定开展第三届“新乡青年五四奖章”和“新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乡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1984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的本市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为新乡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中展现更大作为贡献力量。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特别是在创新创业、生产科研、乡村振兴等重要领域基层一线,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县级“青年五四奖章”“杰出青年”或其他县级以上荣誉。

5.全市拟评选30人左右,各县(市、区)团委和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团工委限推荐1名候选人,各直属单位团委、直属学校团委等其他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

(二)“新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

申报集体应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创新创造、处突应急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全市拟评选集体20个左右,各推荐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优中选优推荐1个“新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规范。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申报人选和集体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加强宣传深化。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新乡“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团结带领新乡市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3.坚持面向基层。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真正把在创新创业、生产科研、乡村振兴等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推荐上来。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1日前,将申报表、考察表、汇总表、公示证明材料及申报材料清单所需其他材料盖章纸质版具体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各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南校区务实楼409房间),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tuanwei@xxmu.edu.cn 。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电话:0373-3029006

电子邮箱tuanwei@xxmu.edu.cn

附件:1.第三届“新乡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

2.第三届“新乡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3.第三届“新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4.第三届“新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成员名册

5.汇总表

 附件.rar